发布文号: 湘建人教[2004]37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公用事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湘建人教〔2002〕345号《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与培训、考核,确认陈云辉等2位同志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高级考评员,确认谢仁仁等62位同志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考评员(名单附后),并颁发《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考评员证书》。
各市、县鉴定站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考评员聘任手续,签定协议书。被聘任的考评员在进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时,应持《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委派通知单》、《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考评员证》和佩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各有关鉴定站要按照《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考评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
希望全体考评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考评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守则,认真履行鉴定职责,确保鉴定质量。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