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建函[2004]200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加强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建设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我厅于2003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住宅建设中开展建设室内水冲厕所试点的通知》(陕建发[2003]118号),对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建设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经过近一年的建设,目前已有一批农户按要求建成了室内水冲厕所。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检查验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11月底前结束。
二、组织方式:此次检查验收由省厅统一协调和领导,各市规划局(建委、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验收范围:陕建函[2004]17号《关于确定2004年农村住宅建设室内水冲厕所试点户的通知》所确定的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建设试点户。
四、验收标准:具体参照(陕建发[2003]118号)文件制定的建设标准。
五、资金补助:省厅已在今年的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中专门列举了农村住宅室内水冲厕所补助资金,各市可根据省上所下达建设计划,经检查验收后,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各市要将检查验收的情况及时上报省厅,省厅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