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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属人事体系执行力跃升计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9 生效日期: 2004-11-29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局企字第0930065263号

壹、目的为强化行政院所属人事体系执行力,协助机关实现组织愿景及发展目标,增进政府整体施政绩效,特订定本计划。

贰、计划目标

一、营造良好互动环境,型塑机关优质文化。

二、有效提升行政效能,达成组织发展目标。

三、强化各机关执行力,增进政府施政绩效。

叁、实施对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系指该局各业务单位,以下简称人事局)及行政院所属各级人事机构(以下简称各级人事机构)。

肆、实施期程

一、本计划自核定至民国九十四年底为宣导期,重点工作为加强执行力之观念宣导及沟通。

二、民国九十五年起赓续办理宣导,并全面推动实施,重点工作为积极落实本计划各项措施。执行成效由人事局每年定期办理评核。

伍、推动策略与具体措施:

一、人事局部分

(一)策略流程缜密化

1.依组织愿景设定政策目标,并确实贯彻执行。

2.强化政策参与机制,加速响应舆情及决策过程。

3.建立政策评估机制,有效管控政策进度及品质。

(二)人员流程伙伴化

1.建立职务历练及人才培训机制,加强核心价值之内化与学习。

2.落实多元化沟通管道,推动员工参与建议制度。

3.健全绩效评核机制,适时合理运用行政奖励。

(三)行政流程效率化

1.简化行政作业流程,落实顾客导向之人事服务。

2.利用知识管理,提升信息取得及决策之效率。

3.加强重要人事政策之宣导及沟通,提升执行成效。

4.适时检讨相关人事政策,落实执行评估机制。

二、各级人事机构部分

(一)策略流程目标化

1.协助机关达成组织发展目标,型塑良好组织文化。

2.加强运用合适管理工具,有效规划及掌握政策执行。

(二)人员流程伙伴化

1.建立职务历练及人才培训机制,加强核心价值之内化与学习。

2.建构多元化沟通管道,落实员工建言制度及心理健康协助。

3.健全绩效评核机制,适时合理运用行政奖励。

(三)行政流程效率化

1.简化行政作业流程,落实顾客导向之人事服务。

2.推动组织业务E化,强化服务之实时性与效能。

3.加强人事政策之宣导及沟通,使政策及业务顺利推展。

4.建立行政流程之工作指南,提升业务办理时效及品质。

三、人事局及各级人事机构得参酌「行政院所属人事体系执行力跃升计划推动策略及具体措施之参考作法」(如附件)积极推动。各级人事机构并得依该机关性质及业务特性,参照本具体措施之参考作法,另订规定加强办理。

陆、实施作法及评核方式

一、实施作法

(一)宣导方面

1.人事局于相关会议、场合及人事月刊等刊物,加强人事体系执行力跃升之观念宣导。

2.公务人力发展中心及人事局地方行政研习中心负责规划、举办人事体系执行力跃升之研习、训练相关课程,由人事局和各级人事机构选派人员参加。

3.各级人事机构并得依实际需要自行规划办理执行力之讲授、研讨、分享及辅导,以强化机关同仁执行力之观念。

4.组队或鼓励同仁参加各机关(构)所举办执行力跃升之相关观摩会或发表会。

(二)评核作业

1.人事局部分

由人事局依该局当年「绩效考评暨绩效奖金发给作业规定」,办理该局单位绩效评核作业时,一并进行评核。

2.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部分

由人事局依「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人事机构年度业务绩效考核作业」,办理人事业务绩效考核时,一并进行评核。

3.各级人事机构部分

由其主管机关人事机构视实际业务需要,自行衡酌办理。

二、评核方式及配分

(一)人事局部分

1.评核分数=(当年度绩效评核结果×60%)+(问卷调查总平均×40%)。

2.问卷调查占40%:由人事局依照本计划具体措施及评核指标,设计问卷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包括:院属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直辖市政府人事机构,直辖市议会人事机构,各县市政府人事机构,各县市议会人事机构。于每年办理人事业务绩效考核时一并进行调查。

(二)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部分

1.评核分数=(当年度人事业务绩效考核结果×60%)+(问卷调查总平均×40%)。

2.问卷调查占40%:由人事局依照本计划具体措施及评核指标,设计问卷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包括:各该主管机关首长占15%,各该主管机关副首长、幕僚长、一般单位主管之问卷调查占5%,各该主管机关一般同仁之问卷调查占20%(一般同仁之问卷调查,以各该主管机关一般同仁1/3为原则,但问卷调查人数最高以五○○人为限;至机关员额不满一百人,则抽选1/2),于每年办理人事业务绩效考核时一并进行调查。

3.评核得依业务繁简程度及人事机构等级、规模分组评比。

4.人事局得采电话访问方式,对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执行情形进行评核,评核成绩纳入问卷调查结果计算。

三、评核指标人事局及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之问卷调查,分别从策略流程、人员流程、行政流程及顾客服务等四个构面之执行情形,参酌下列衡量指标进行评核:

(一)人事局部分

1.策略流程:政策规划之完整性、政策制订之透明度、政策执行之适当控管、政策之有效沟通宣导、能为政策设定优先级等五个指标。

2.人员流程:提供相关教育训练、工作表现与奖赏之连结度(赏罚分明)、建言之采纳程度、职务轮调历练机会、平时考核之落实等五个指标。

3.行政流程:适时检讨修正人事法规、与各机关之协调(沟通良好)、规定之公文流程及相关表格简化程度、管理监督之合理性(订有合理的纪律)、信息提供之便捷性等五个指标。

4.顾客服务:服务响应性、服务实时性、服务对象参与程度、服务态度、服务品质等五个指针。

(二)各主管机关人事机构部分

1.策略流程:政策制订之透明度、政策决定之果断力、政策执行之控管、能为事情设定优先级、资源有效利用程度等五个指标。

2.人员流程:员工工作表现与奖赏之连结度(赏罚分明)、建言之采纳程度、职务轮调历练机会、执行员工心理健康之预防及协助、人员之「情绪韧性」等五个指标。

3.行政流程:管理监督之合理性(订有合理的纪律)、单位间之协调程度、适时检讨修正内部人事规定、电子化作业能力、政策是否有效宣导等五个指标。

4.顾客服务:服务响应性、服务主动性、服务对象参与程度、服务态度、服务品质等五个指针。

柒、评核等第及运用

一、评核成绩以一百分为满分,八十分以上者为甲等,并就其中各分组评选前二名,列为标竿学习机构,于人事局扩大主管会报或相关会议中予以公开表扬,发给奖座或纪念品,以资奖励。并得指定办理观摩会或于人事局扩大主管会报或其它相关会议,作经验分享,供各机关参考学习,以发挥标竿学习扩散成效。

二、未列甲等者,得视情形,由本局列为辅导对象。

捌、其它:

一、各机关选派人员参加执行力相关研习、训练者,其课程与时数得依「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护照核发及认证作业要点」之规定,登录于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护照。

二、办理本计划所需经费,由各机关在相关经费项下支应。

三、本计划得视实际情形检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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