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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请停止执行辆管(1998)88号文件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1-17 生效日期: 1998-11-17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价格司
发布文号: 计司价格函(1998)118号
铁道部运输局:
  近日,部分企业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反映你部原车辆局下发的《企业自备货车检修单价标准》(辆管[1998]88号)擅自提高自备车维修费标准,加重了企业负担的问题。经研究,我们建议,由你局通知有关铁路企业停止执行《企业自备货车检修单价标准》(辆管[1998]88号),自备货车检修收费仍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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