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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5年城市公交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04 生效日期: 2005-01-04
发布部门: 福建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闽建城[2005]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至3月5日,共计40天。为确保我省2005年城市公交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级城建部门要把春运工作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各地春运工作的特点和客流变化规律,认真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市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和路灯亮灯率,加强路政管理,纠正各种违章占道阻碍交通行为。各级城建部门和各公交企业必须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请认真填写春运工作小组名单(附件),连同春运方案于2005年1月14日前上报我厅。 
  二、狠抓安全。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确保安全运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设备、车站、码头要提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任何车、船等运输工具未经检验合格严禁参加春运。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强化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春运开始前,要对公交职工进行全员安全意识教育,使每一个岗位都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要求和责任,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车(船、轮渡)违章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及酒后驾驶。有严重违章记录和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外、车下,确保正常的公交运营秩序。要加强对公交停车场和油库的保卫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合理调度。要充分挖掘运力潜力,做好城市客运交通的组织调度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春运期间客流情况的调查摸底,安排好运力,加强指挥调度。要重点组织好火车站、码头、机场等乘客较为集中场所的调度和集散工作,适时增加运力投放,确保乘客及时疏散。节日期间,要通过增加班次和延长服务时间来满足广大乘客的需求,做好运输异常情况下的衔接集散工作。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总结。春运期间,各地城建部门应建立一周上报两次的信息交流机制,将春运期间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春运办和我厅。春运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联系人:建设厅城建处 王伟 
  电话:0591-87613325 13905915600 
  传真:0591-87616855 
  附件:春运工作小组名单(略) 
 
 
二○○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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