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执行今冬季节性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5 生效日期: 2004-11-25
发布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赣发改商价字[2004]1321号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用电负荷大幅增长,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转移高峰电力需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江西省发改委在《关于疏导江西电网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4]551号)中出台了江西电网在7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的政策。随着今年下半年国家宏观调控效果逐渐显现,江西省用电负荷由高位加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江西电网供需矛盾已经缓解,预计今冬电力供应可以满足电力需求。因此,经研究确定,停止执行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的销售侧季节性电价。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