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2004]157号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宜昌市滚装船码头港口收费标准的请示》(宜价管[2004]129号)收悉。2003年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后,滚装船运输已成为川江水路货运的重要运输方式。目前,随着滚装码头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滚装船运输线路的调整,其营运成本上升。根据《湖北省港口费收规则》的规定,并考虑毗邻地区滚装码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同意你市滚装船码头港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
以上批复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