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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批准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公示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30 生效日期: 2005-12-30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的申报,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水建管[2003]208号)规定,我部组成专家组对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专家评定结果,拟批准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8日
  受理部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陈定伟
  联系电话:010-63202801
  传 真:010-63202685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 编:100053
特此公告。
200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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