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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水务局的申报,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水建管[2003]208号)规定,我部组成专家组对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专家评定结果,拟批准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8日
受理部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陈定伟
联系电话:010-632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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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3
特此公告。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