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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青岛科技大学考点发生网上泄题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06 生效日期: 2006-08-06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6]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006年5月20日至21日,我部举行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14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地对此次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督考,确保全国统一鉴定的有序进行。然而,青岛科技大学考点疏于管理,少数人无视法律,导致发生网上泄题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对此,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06年5月23日,我部接到举报称此次考试之前在“育路网”上披露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三级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试卷。经我部上网查证,确认该试卷为全国统一鉴定试卷的扫描件。在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后,经侦察,查明该试卷是由青岛科技大学考点的两名工作人员,在5月19日密封试卷送达考点当日,违反规定擅自开启试卷,将试卷提供给5名辅导教师,再由这些辅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考前辅导,其中一名考生将试卷上网扩散。
  按照我部要求,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的同时,主动采取措施,查找自身管理环节中的问题,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对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中违规泄题事件的通报》和《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传输管理规定》,并对相关机构作出取消考点资格和培训资质的处罚。同时决定,对考前得到试卷的考生,安排重新考试。对涉案5名辅导教师,给予相应处罚。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已将此案件移交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进一步侦办。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希望各地、各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意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要从此次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六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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