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通信联[2004]77号
你公司《关于海南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业务资费标准报备的报告》(海南通信市场[2004]35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网通智能网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备案通知》(信清函[2003]2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给予备案。具体的情况如下:
一、智能网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资费标准
(一)开户费:每个4006号码,每开通一个本地网一次性收取100元。
(二)基本服务费:每号每月100元。
(三)功能使用费:呼叫阻截功能、密码接入功能、呼叫4006次数限制功能等,每项功能每月收取50元。
(四)通话费
1.固定电话发起的呼叫
执行现行国内长途通话标准。根据主被叫分摊业务客户的要求,通话费用在主被叫用户之间进行分摊,具体分摊比例由被叫业务客户确定,主、被叫支付的一次通话费用之和不高于现行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
2.移动电话发起的呼叫
主叫用户支付本地通话费或漫游通话费,由移动运营商收取,被叫用户按现行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支付长途通话费,由中国网通收取。
二、家音热线(家庭被叫付费)业务资费标准
(一)开户费:每号一次性收取100元。
(二)基本服务费:每号每月收取50元。
(三)功能使用费:呼叫阻截功能、密码接入功能、呼叫4006次数限制功能等,每项功能每月收取20元。
(四)通话费:本地网内(不分营业区内、营业区间)通话,每分钟0.15元;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按现行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标准收取。
(五)呼叫转移计费:A打B,B前转至C时,收取A至C的通话费,A和C都不计费,所有的话费都由B来承担。其中A、C为普通电话用户,B为业务用户。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