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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等资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6 生效日期: 2004-04-16
发布部门: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通信联[2004]77号

海南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南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业务资费标准报备的报告》(海南通信市场[2004]35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网通智能网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备案通知》(信清函[2003]2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给予备案。具体的情况如下: 
  一、智能网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资费标准 
  (一)开户费:每个4006号码,每开通一个本地网一次性收取100元。 
  (二)基本服务费:每号每月100元。 
  (三)功能使用费:呼叫阻截功能、密码接入功能、呼叫4006次数限制功能等,每项功能每月收取50元。 
  (四)通话费 
  1.固定电话发起的呼叫 
  执行现行国内长途通话标准。根据主被叫分摊业务客户的要求,通话费用在主被叫用户之间进行分摊,具体分摊比例由被叫业务客户确定,主、被叫支付的一次通话费用之和不高于现行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 
  2.移动电话发起的呼叫 
  主叫用户支付本地通话费或漫游通话费,由移动运营商收取,被叫用户按现行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支付长途通话费,由中国网通收取。 
  二、家音热线(家庭被叫付费)业务资费标准 
  (一)开户费:每号一次性收取100元。 
  (二)基本服务费:每号每月收取50元。 
  (三)功能使用费:呼叫阻截功能、密码接入功能、呼叫4006次数限制功能等,每项功能每月收取20元。 
  (四)通话费:本地网内(不分营业区内、营业区间)通话,每分钟0.15元;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按现行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标准收取。 
  (五)呼叫转移计费:A打B,B前转至C时,收取A至C的通话费,A和C都不计费,所有的话费都由B来承担。其中A、C为普通电话用户,B为业务用户。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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