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费[2004]65号
湖北省中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鄂中医院字[2004]10号)和《关于调整改造后住院床位收费价格的再请示》(鄂中医院字[2004]13号)收悉。鉴于你院已投入大量资金,对原老门诊大楼进行改造作为住院大楼,改善了住院条件。经研究,现将病房床位价格核定如下:
一、病房床位价格:
1、套间:每床日100元;
2、单人间:每床日50元;
3、标准二人间:每床日25元;
4、普通二人间(不带卫生间):每床日15元;
5、普通三人间(不带卫生间):每床日13元;
二、以上床位价格为基准价格,鉴于你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不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病房使用空调时,可按规定收取空调费。即:单、套间每床日15元;二人间每床日10元;三人间每床日7元。
四、本通知从2004年3月20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有新的规定,改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