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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现场督考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0 生效日期: 2005-12-20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文号: 劳社鉴发[200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1月12-13日,我部举行了秘书、营销师(推销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员、心理咨询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和项目管理师等10个职业的鉴定,全国共有30个省(直辖市)近20万名考生参加。为保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质量,部鉴定中心选派6个小组到北京河北浙江安徽河南湖南省等地区进行了现场督考。现将6个地区的现场督考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准备工作情况
  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大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力度,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各地区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国统一鉴定质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8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17号)要求,组织召开考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强调纪律和安排工作,将统考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如湖南省根据统考工作要求,专门召开考前质量督导动员会,成立由省厅人员组成质量督考组,对参加质量督导的人员、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提出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来保证本地区全国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现场督考情况
  6个地区的大部分考场设置较规范,严格执行考评人员交叉制度与质量督导制度。大部分考点的考场按照要求,配备考评人员及监考人员,执行了交叉监考及委派质量督导人员,并均佩戴了相应证卡;考试现场秩序良好,大部分考评人员及监考人员能够履行职责。考试过程中,未发现替考、泄题等违规现象,保障了考试的顺利进行。如河南省对全省各考点的情况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并安排了质量督导人员进行巡视;各个考点根据所考职业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安排了巡考、主考、监考、试卷负责人、考试时间控制人员、论文答辩考评员等,各项工作井然有序,试卷拆封符合规定,考评员均为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并实行了交叉回避制度。
  与此同时,部鉴定中心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考试监控平台对22个省市的55个考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现场督考,我们感到大部分地区(市)的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个别地区考点设置较分散,不利于监控和管理。
  二是部分监考人员不负责任,成人考生较多的考场纪律较差。有极少数考场出现监考和考评人员与考生集体作弊的现象。
  三是考培不分现象有所抬头,致使考场难以管理,考场纪律混乱。
  三、意见与建议
  针对上述现场督考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树立质量意识,提高证书声誉。各地区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习,依法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证书质量和权威性。另一方面还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严格把好考务关和质量关。
  二是集中考点,杜绝考培不分现象。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鉴定的要求,重点解决好考点分散和考培不分的基础问题,减少鉴定工作的离散性和随意性。
  三是要加大管理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考评员和监考人员管理,规范其执考行为,建立其诚信档案,对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公告,确保鉴定工作严肃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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