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99号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沈价发[1999]202号),对沈阳冠芳园等五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进行了审核测评,并征求了业主代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市盛天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公司管理的冠芳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一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二、同意沈阳明华欣居园(二期)等四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二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四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明华欣居园(二期)住宅小区;
2.沈阳双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油馨村住宅小区;
3.沈阳华天房产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天荣仕家园住宅小区;
4.辽宁荣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冠信公寓住宅小区。
三、沈阳东油馨村住宅小区别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四、沈阳冠信公寓商住及写字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五、沈阳明华欣居园型煤锅炉采暖收费标准,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元。
六、上述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七、上述五个住宅小区对外商业网点、门市房和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所规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收集、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九、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十、请按规定到所属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每年审核一次。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