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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3 生效日期: 2003-10-23
发布部门: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委发[2003]1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大举措。现就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对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依法治省、以德治省进程;推进群众实际问题的解决,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必将对我省先进生产力发展起到更大的支撑作用,对先进文化的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形成全社会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省委基本工作思路的延伸和完善,是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具体化。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推动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和选人用人公正机制,贯彻《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把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转变职能、改进服务的重要途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仅要抓好项目直接带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要创新项目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法,形成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研究出台促进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发展服务。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检验工作落实和工作成效的重要鉴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反映出来的是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体现出来的是发展合力和发展环境,检验出来的是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只要抓住符合产业导向、带动作用强、群众得到实惠的项目,就能促进发展的加快、工作的落实,人民群众就满意。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作为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项目带动的实施体系和方法步骤,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工作机制。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以项目带动促进省委“四个专题”的深化,集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运作效率,改进管理服务,营造好的发展环境;以项目带动检验工作的落实和工作的成效,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导向和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要始终把发展作为富民强省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来解决问题、凝聚人心、树立形象。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结构调整这个主线,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体细化成各类建设项目、工作项目,真正发挥项目对发展的带动效应。 
  2、坚持以民为本。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人民的观念,顺民意、谋民利,讲科学、重实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项目带动工作中。不搞长官意志,不做表面文章,反对搞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坚持开拓创新。要把开拓创新贯穿于项目带动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不怕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劲头,以顺应发展趋势、尊重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 
  4、坚持全面带动。要突出带动这个关键,抓住经济建设项目这个基础,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项目带动促进经济工作、社会事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5、坚持增强发展合力。要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凝聚全省上下、方方面面、海内海外的智慧和力量,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全局观念,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围绕发展,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增强服务,放活基层,放利于民,自觉地在推进发展中体现价值、发挥作用。 
  6、坚持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培育领导干部新形象,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一个基本要求,通过抓项目带动树立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推动工作的形象、以主要精力推动工作的形象、能够带领干部群众推动工作的形象、干部群众愿意跟着你一起推动工作的形象。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基本任务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要着力开发建设各类项目,促进我省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带动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效能建设,激活各类投资主体,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一)促进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的增强 
  推动投资稳步增长。通过实施项目带动,使社会投资更加活跃,民间投资和外资持续快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争取2005年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保持在年均30%以上,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速快于国有投资。各设区的市都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第一层面设区的市要继续促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第二层面设区的市要着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明显提高;第三层面设区的市要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良好势头,促进全省投资增长目标的实现。 
  推动一批牵动全局的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基础设施“硬通道”建设、建立稳定可靠能源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我省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资源和环境保障能力等方面,加强项目开发建设。形成“投产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转化一批、储备一批”滚动发展势头,项目建设支撑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强。 
  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充分发挥项目的载体作用,采取项目融资、项目人才柔性引进、项目技术成果交易等多种方式,大量吸引各类专门人才、先进适用技术、内外资金、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根据项目生成、落地规律,积极引导项目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集聚,壮大产业群、产业带;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实现建设人才高地目标。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拓宽县域经济发展思路,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加快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壮大一批经济较发达县,提升一批中等水平县,帮扶一批经济欠发达县。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省县域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经济较发达县(市)力争提前实现翻番,欠发达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实施一批符合国家“双高一优”、符合我省经济布局以及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位居我省前列的工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企业及建设项目;一批技术含量高、治理成效大的环保装备产业重点企业及项目;一批属于国内领先或首创的、产业化前景好、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及建设项目;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以湄洲湾为中心的闽东南全国大型石化基地,以福厦汽车、修造船、工程机械为主体并辐射内地山区的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机械装备产业制造基地,以信息产品制造业为主的闽东南一线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重点港湾和城市为依托、连接沿海一线的我国海洋开发和珍稀水产养殖基地,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绿色产品基地,以国际花园城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旅游度假区为重点的全国知名的山海生态旅游基地等。 
  (二)促进协调发展 
  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康和医疗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努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繁荣和规范文化市场。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建设,建立适应城乡不同特点、覆盖面广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遵循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与企业分开、公益性机构和经营性机构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化进程。 
  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做强做大中心城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好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形成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市经济圈和闽东南沿海城镇密集带,加快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的中心城市建设。扶持中心城市与周边的县(市)发展城市联盟,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资源共、设施共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调整、优化山区经济结构,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山区与沿海的发展差距。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改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加强堤防工程、蓄水防旱工程、洪水预警预报、水利工程除险保安、沿海防护林工程、重要江河生态林保护、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渔港(避风港)防御、农林水产病虫害和疫情防治、防震减灾等“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和排涝工程,大力开展河道清淤整治、打井抗旱、山地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建设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全面实现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卫生设施。 
  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按照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等六大体系的要求,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以及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村镇。 
  (三)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大力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交通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服务项目,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继续改善创业环境,发挥非国有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社区建设规划,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大力发展效益型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动和实施金保工程,建立健全独立于企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并把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灵活、低标准的原则纳入社会保险。争取到2005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90%和75%。 
  提高国民教育程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全面实现,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等项目建设,建成若干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名牌大学。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 
  提高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加快城乡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的建设步伐,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大力推动文化精品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精神产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城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示范点、活动点和农村健身娱乐场所,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各方面力量的凝聚 
  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通过项目带动,增强党建工作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使党建工作在围绕和服务发展中呈现生机活力,发挥更大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同步加强、同步推进。 
  围绕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围绕发展提供严格规范的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抓好“六个机制”的贯彻落实,及时纠正和查处影响和干扰加快发展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围绕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农村、国有企业、社区和高校党建工作,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部门要构建一套围绕第一要务来评判干部的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绩,但不简单以数字取人;尊重群众公论,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注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文凭、年龄取人;注重竞争激励,但不简单以考试取人,使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围绕发展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要紧贴社会实际、基层需要、时代要求和经济建设,构建有利于发挥全省人民聪明才智的创业机制和创业环境,把精神文明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充分调动和鼓励社会各阶层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创业精神,引导他们投身于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活动,开阔群众视野,增长才干,引导群众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新风尚,为经济建设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供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围绕发展提高法制保障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废债务、违反合同、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违法行为,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营造干事业和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落实到抓项目上,抓好项目促进发展。鼓励各级干部敢于作为、敢抓敢管、敢于创新、敢于负责。让能干事的有机会,想干事的有舞台,于成事的有奖励,培养和使用一大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实干家。 
  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各类项目主体在开发项目、经营项目、创新项目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在做项目、引项目、帮项目、促项目中发挥作用、发展壮大、实现效益。为各方面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和社会各阶层参与项目工作搭建平台,优化项目工作条件,强化项目利益保障。 
  进一步扩大开放。把握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抓住入世、内地与香港建立更密切经贸关系的机遇,充分发挥地缘及港澳侨台优势、科技优势、对外开放优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广泛开辟各类项目投资和技术引进渠道。拓展对内联接,充分发挥北承南接的区位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联系,吸引更多的项目、资金、人才。 
  (二)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科学谋划项目。要围绕福建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前瞻性地研究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市场需求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方向,正确制定项目开发政策与投资导向,策划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优、辐射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关系全省长远发展的基础性、社会公益性重大项目由政府部门进行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竞争性项目要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和社会投资者进行策划与运作,同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项目的研究开发。 
  扎实抓好前期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确保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决策过程要充分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专题研究要选择有资质、高水平的单位承担,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要按国家规定程序做好建设项目报批和跟踪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为前期工作提供必要的前期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立前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前期工作完成较好的建设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安排前期经费;对因主观原因工作进展较差的建设单位要督促改进。 
  加强建设管理。要进一步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做好项目贷款工作,同时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级各部门投入重点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要统筹安排、落实到位。各类投资项目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安全责任制和决算审计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地材供应、生活服务、施工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创建平安有序的建设环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重点办要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 
  (三)创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要努力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 
  推行项目目标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中找准位置,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对生成、开发、推介、交易、落地、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服务。加大对关系全省发展的各类项目的组织协调力度,定期督促检查并公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失时机创造条件推动项目进展。 
  深化科技创新机制。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加快构筑技术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类项目主体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产学研结合,重视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重点引进、吸收一批成熟的适用先进技术。推进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进一步确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聚集作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项目成果的有效转化。 
  强化项目生成和推介机制。要把项目工作延伸到各行业务领域,全面开发持续不断的项目源。建立项目开发与项目推介相衔接,项目推介与跟踪服务相结合的项目推介机制,充分利用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活动,精心办好项目成果交易会,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作用,为省内投资者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校搭建信息交流、项目成果转化、招商引资的平台,推动项目与技术、资本、人才的有机结合。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工作中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项目稽察,及时督促整改和查处存在问题。 
  建立公正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适应项目工作需要的用人制度,通过科学的考察和选拔,把有魄力、有能力、有经验的管理干部和有专长、有水平、有建树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项目工作第一线。要坚持以项目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干部的客观标准,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职级待遇、奖金补贴挂钩。要以公正为核心,以《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建立一套符合福建实际,比较具体。易于操作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建设良好的信用机制。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政府信用,提升企业信用,构建个人信用,加快培育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市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四)强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智力支持 
  千方百计稳定人才。通过创造机会、提供舞台、改善待遇、加强培训、绩效奖励等方法,为各类人才在项目工作中施展才华创造富有吸引力的工作条件。鼓励技术、管理入股创办合作或独资的科技企业,疏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参与各类项目开发建设的渠道,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广开门路引进人才。通过放宽人才引进政策,实行“留”、“流”自主自愿航先解决引进人才及其家属的户口、住房、就业、社保等问题,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等来我省创业,更大范围地广揽海内外人才。 
  想方设法培养人才。采取政府拨款、企业资助、社会捐赠和设立人才交流专项基金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培养各类项目急需的人才。 
  (五)拓展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政策空间 
  要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拓展政策空间。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抓好电子信息、汽车、石化、电力等高增长产业群的发展。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加快现代流通业和物流业的发展,鼓励发展信息、咨询、金融、会计、法律服务等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建立完善社区服务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业,繁荣旅游业,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要在促进社会投资中拓展政策空间。进一步拓展利用外资的方式、渠道和领域,鼓励外资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在巩固东南亚和台港澳地区来闽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欧美日,吸引更多的台资,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到我省投资。畅通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门槛,试行特定区域的免收费政策。积极有效地做好项目推介工作,推出一批港口、铁路、公路、电厂、城市燃气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采取新的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有针对性地向我省的上市公司推介有投资前景的项目。采取股份制改造、股权出让、发行建设债券、信托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利用社会投资。继续落实和创新保障工业用地和鼓励项目用地的优惠政策。 
  要在深化国企改革中拓展政策空间。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省、市两级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采取股份制、融资性租赁、嫁接改造、兼并联合等方式,以存量吸引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促进竞争性领域国有集体资产民营化和股份化,优化国有资产的布局和结构。 
  要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中拓展政策空间。要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力度,并从经营性行业逐步退出。通过出台促进社会事业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采取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措施,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建设和经营社会事业项目,新建或利用现有资源创办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文化体育服务机构,促进竞争,提高服务质量。 
  要在完善财政体制中拓展政策空间。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项目的实施,改变财政资金分散使用的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要在扩大消费中拓展政策空间。进一步出台和落实鼓励和引导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开拓市场的作用,扩大闽货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和占有率。大力发展地区性特色会展活动,培育和提升一批特色专业市场。积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改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质量。积极培育旅游、汽车、电信、住房、教育、健身等消费亮点。 
  (六)改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服务环境 
  努力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规范发展各类中介机构。继续减少政府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网络化、快捷化、便民化。严格控制行政性收费项目,改革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投资服务中心、行政受理中心、社会救助中心、政府咨询网页等服务窗口,加强综合服务,切实帮助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做好党委各部门服务发展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要努力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规范权力,监督权力,制衡权力,保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有序推进;组织工作要着力建立选人用人的公正机制,做到公正考核、公正评价、公正使用,做到重发展实绩、重群众公论、重“四化”方针、重干部标准、重竞争激励;宣传思想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形式更好地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统战工作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各界人士的优势,为项目带动战略的全面实施增添力量。 
  五、切实加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组织保障 
  (一)领导到位,加强协调。省委、省政府已决定成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工作,选配责任心强、专业经验丰富、工作得力的干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服务责任、保障责任。要认真制定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分类指导、逐项协调,把项目带动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省、市、县分级管理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一级主要抓关系全省发展的重大项目,创造政策环境,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设区的市要根据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抓好各中心城市和跨县域的重大项目,指导、帮助各市县的项目实施;各市县要立足本地优势,围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抓好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人,确保项目带动取得实效。 
  (三)目标考核,有效激励。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目带动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动态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对项目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并可采取对项目以奖代科或对个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对推进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对影响、干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要给予批评和处理;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检查监督,推进落实。对各级各部门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中的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强化项目带动战略实施过程的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及效能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转变职能、改进服务工作的经常性检查监督。 
  (五)总结经验,增强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推广项目生成、项目开发、项目推介、项目落地、项目带动促进各方面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广泛宣传项目带动促进经济增长、改变城乡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就,不断提高项目工作的水平,增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效。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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