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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和建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1 生效日期: 2003-12-01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的技术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巨大进步,对高技能人才提出了强劲的需求。我们必须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出发,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在提高亿万劳动者整体素质的同时,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成千上万适应现代化生产和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一、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如:高级车工、高级模具钳工、汽车维修技师、火箭装配技师、加工中心操作技师、烹饪高级技师、高级美容师等。职业领域涉及商业、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等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三至第六大类)。目前,我国技术技能劳动者有7000多万人。其中,初级技工4200多万,占60%,中级技工2520多万,占36%,高级以上技工,包括技师、高级技师280多万,占4%。
  近年来,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的总体要求,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这方面工作的开展。
  (一)发挥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适应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需要,近年来,各地在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技工为主)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这些学校改革传统学历教育的模式,招收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在职职工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高级技工,招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在职职工培养技师。以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际结合的方式,通过课堂传授专业理论知识,生产实习车间和企业现场进行操作技能训练,培养既掌握高超技艺、技能,又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的技能加智能的复合型人才,体现了职业教育鲜明的“职业”特色。目前全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达到266所,在校学生中接受高级技能培训的达到10万人,其毕业生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就业率近100%。
  2002年,劳动保障部联合机械工业联合会和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机车车辆等十大企业集团以及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开始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工程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发展、技术更新、产品升级的要求,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广泛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资源开展高技能培训,重点在部分工业集中的城市和大中型企业,通过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提高与企业、社会支持相结合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截止2003年上半年,已有10万人参加了数控机床加工、模具制造等职业(工种)的高级技能培训。
  (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初步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考核体系。自1994年起,在全国普遍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鉴定书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已经得到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认可。目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达4500万人次,其中,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已达70多万人。2000年,劳动保障部对技师、高级技师制度进行改革试点,主要是运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实行评聘分开、考评结合的社会化考核方式,拓宽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特别是为帮助青年技能人才尽快成长奠定了基础。
  (三)探索运用政策引导和提高待遇水平,努力推动高技能人才的合理使用。目前,许多企业都在探索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职工的职业资格和技术技能水平确定工作岗位,结合职工的技术技能运用和实际贡献确定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山东省政府明确规定,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航空、航天等行业集团指导企业结合劳动组织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大技能因素在按贡献参与薪酬分配的比重,并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在一些地方,政府还采取了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政府津贴等鼓励政策。如江苏省政府明确规定,每年评选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新疆劳动保障厅等6部门出台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及表彰奖励办法。广州市推出高级蓝领培训工程,加强培养,改善待遇,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这些措施,充分调动了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使他们得到合理使用,做出更大贡献。
  (四)建立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设立了“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政府奖项,地方和行业设有“技术能手”和“行业技能大奖”等奖项。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已初步形成制度。到2002年,共举行了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评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60名,全国技术能手600多名以及数千名省级技术能手和行业技能大奖获得者。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多次接见获奖的同志。同时,一些地区和行业每年举行职业技能竞赛,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并对在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不仅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而且也促进了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观念的形成。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
  (一)数量短缺,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据测算,到“十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总量将增长20%-25%,其中,高级以上技能劳动者所占比例预计增长15-20个百分点,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将翻一番。而目前,全国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只占技术工人总量的4%左右,缺口巨大,供给不足,且存在断档。据对全国90个城市2003年前三个季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的统计,总的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均小于1,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但对技工,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求人倍率均大于1,呈供不应求的局面。很多企业有大量“定单”,却缺乏有技能的工人。仅数控加工操作工全国就缺60万人。
  (二)年龄偏高,技师、高级技师面临断档。据2001年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国有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46岁以上的占40%多,青年高级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随着老一代高技能人才的逐渐退休,许多企业原本就奇缺的高技能人才将后继乏人,有的已出现断档。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社会还没有形成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人们普遍存在着看重学历文凭,轻视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二是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没有形成系统工程,缺乏过硬措施。尽管以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只有200多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但每年培养的高级技工只有10万人。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由于经费不足,规模有限,设备设施老化,毕业生待遇未得到很好解决,难以在短期内迅速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一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存在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忽视职工培训,其职工培训责任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以上情况导致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不能更多更快地培养出来,与生产发展的需求差距极大。三是对高技能人才的使用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机制,未能很好地激发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尽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高技能人才使用采取了一些激励政策,但大多数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或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无论在政策措施上,还是舆论导向上,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措施。多数企业尚没有形成鼓励生产操作一线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机制。
  三、加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培养,优化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地区、各部门应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统筹指导,推进全面实施。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实行“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培养提高,充分合理使用,提升社会地位,促进岗位成才”的原则,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政府指导,企业主抓,行业配合,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建立起与企业需求紧密联系的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技能人才成长机制。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在现代化建设,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普遍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行业参与,政策支持”的原则,组织实施机电、信息产业、电力等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并逐步在制造、加工、能源、环保等传统领域和信息通信等新技术产业领域实施高级技工培训工作。
  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实习设备先进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高等工科院校、高职院校,建立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逐步形成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不断扩大培养培训规模。强化师资特别是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理论和生产实习“一体化”教师。培训中注重开发、推广应用仿真模拟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广泛运用现代远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卫星数据传输技术,开展远程职业培训。加强教材建设,积极开发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实用技能训练教材。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相关内容和高级技能培训。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增加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主要用于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补贴、特殊贡献高技能人才津贴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划拨专项经费,对劳动力市场紧缺、企业生产急需的职业(工种)培训,提供相应的补贴。各地职业教育经费应划拨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引导企业确保职工教育经费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
  (三)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完善以职业活动为核心,以职业技能为导向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加快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在全社会的覆盖范围。根据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人员的不同特点,探索实施不同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模式。在技术技能含量高、通用性强的职业中,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与评聘制度改革工作力度,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考评范围,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操作难题以及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意挖掘和整理他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积累的技能技巧和绝招绝技,使其发扬光大。
  (四)健全激励机制,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指导企业逐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薪酬分配制度,在确定岗位薪酬中,充分考虑技能因素。鼓励用人单位对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鼓励高级技工岗位成材,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和企业采取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的做法。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进行奖励。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注重选拔和使用技术技能带头人,探索在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工人”的做法。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为技术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材创造条件。
  (五)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营造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宣传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术工人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研究,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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