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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圣诞、元旦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2 生效日期: 2004-11-22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星级饭店: 
  一年一度的圣诞、元旦即将到来。多年来,我市很多星级饭店组织的圣诞、元旦晚会活动凭借新颖的创意、优良的服务、新奇的环境布置在宾客中赢得了广泛知名度,打出了品牌,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客源群体,对于倡导健康、文明消费,树立我市旅游饭店业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了解各饭店今年举办各类圣诞、元旦晚会活动的情况,做好安全、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请各饭店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精心组织,要制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法轮功”分子破坏、防恐怖活动,特别是紧急疏散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演练。对装台、应急疏散通道和电气安装等一定要严格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操作,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二、举办圣诞、元旦活动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饭店的实际情况,活动内容要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特色突出,不断创新。不得发生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服务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活动期间的服务工作,体现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和检验,严把进货渠道关,确保不发生任何食源性疾患。 
  五、活动期间要有店领导值班,加强安全巡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及有关部门。 
  六、活动奖项的设立要符合工商部门的规定。 
  七、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沟通情况。 
  八、北京市旅游局和各区县旅游局将对各饭店圣诞、元旦活动期间的安全、卫生、服务等项情况进行检查。 
  九、请各饭店于1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圣诞、元旦活动的情况报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电子邮件:fdc@bjta.gov.cn);联系电话:85162288转1064。 
 
 
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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