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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发展行动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5 生效日期: 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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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是上海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商业是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贯彻“两个率先”要求,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两个坚持”、“两个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上海城市形象、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加强自身发展与服务全国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上海商业发展的战略重点、目标和举措,特制定《上海商业发展行动方案》。 
  一、上海商业发展的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推动下,经过广大商业干部职工的努力,上海商业实现了重大发展。2003年,全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5555.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20.6亿元。 
  回顾上海商业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为第一阶段,主要发展特点是,保障商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上海经济通过恢复、调整,逐步进入正常发展状态。人民生活得到改善,计划体制开始向市场体制转化,但市场可供商品总体上处于短缺状态,物价波动较大。当时,上海商业一是较好地采取了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市场基本供给,稳定物价;二是抓住重点,实施"菜篮子工程",稳步推进副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开展副食品生产和流通设施建设,保证了上海市民的生活必需;三是大胆实行日用工业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和开放式、少环节的流通体制,调动了工商企业的积极性,活跃和丰富了市场;四是支持民营商业企业发展,形成了乍浦路、黄河路、柳林路等多条商业特色街,丰富了市场商品供应。至九十年代初,改变了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全面取消了近百种商品票证和价格双轨制,实现了上海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二十世纪末为第二阶段,主要发展特点是,加快改革开放,实行业态创新,加强商业设施建设。 
  小平同志南方讲话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上海城市社会经济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上海商业一是勇于开拓,实现业态创新。九十年代初成立了全国第一家连锁企业--联华超市,此后以连锁商业为代表的现代商业业态蓬勃发展;二是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商业股份制上市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大胆进行政企分开改革,原水产局、商业二局和商业一局先后撤局组建若干商业企业集团,同时大部分区县国有和集体商业实现改制和转制,加快了商业的市场化进程。三是积极吸引外资。率先实行上海商业的对外开放,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餐饮企业--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零售企业--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批发企业--上海百红商业贸易有限公司,国际化商业格局初步形成。四是大力开展商业设施建设改造。徐家汇、南京路步行街、豫园、浦东新上海商业城等商业中心的形态与功能得到极大改观和提升。1992年至上世纪末,全市商业营业面积增加1.9倍,建成1万平方米以上商厦67家,形成了"四街四城"的市级商业中心及32个区域商业中心。此外,上海商业在大发展期间,吸纳了从其它行业中分流的近百万职工就业,为上海城市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 
  上世纪末至今,商业发展进入第三阶段,主要发展特点是,充实商业内涵,拓展服务功能,适应多层次消费需求。 
  本世纪初以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上海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更高层次,"四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上海商业紧紧抓住"繁荣繁华"与"便民利民"的宗旨,加快产业融合与自身改革。一是通过对外开放,先后形成了南京路步行街、淮海路新天地、南京西路"梅泰恒"地区等吸引国内外消费者的特色消费区和著名品牌集聚区;二是加强商业与商务结合,形成了延安路两翼多条商业商务集聚带;三是推进社区商业建设,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建设了一大批社区商业中心;四是实施服务全国战略,积极拓展市外市场,在全国各地建设了多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大批连锁商业网络;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了百联、锦江国际等大型商业集团。同时,通过对商业发展的"规划、规范",创新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加快了上海商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步伐。 
  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2003年与1978年相比,上海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7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0倍。2003年上海商业实现增加值709.3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的11.3%,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达到23.4%。连锁商业等现代业态的市场销售比重达到65%左右。商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比重超过20%。 
  上海商业用十年左右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五十年的业态演进过程,初步实现了现代化和市场化,缩短了与国际商业先进水平的差距,保持了全国领先水平,较好满足了上海市民的日常消费需求,促进了上海城市的繁荣繁华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上海商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与挑战 
  从现在起到"十一五"末,是上海商业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框架的基本形成,上海商业在发展规模上将形成新的突破,在发展质量上将实现新的提升,到2010年世博会召开之际,上海商业将努力接近国际大都市商业的发展水平。上海商业新一轮发展面临以下机遇: 
  1、城市发展的机遇。上海商业的发展,历来就离不开城市建设的发展。上海城市建设正加速从600平方公里向6000平方公里扩展,既对商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商业自身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中心城区实行"双增双减",有利于商业从质的方面进行提升。郊区建设的"三个集中"更要求商业的配套,以新城中心镇为代表的郊区试点城镇,将成为商业新一轮发展建设的重要区域。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形成众多枢纽性集聚点,根据国际发展经验,它们都可能成为新的区域性商业中心。 
  2、扩大开放的机遇。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和CEPA的全面实施,上海的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使上海商业有可能成为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对接的平台,有利于更多国际先进商业业态及著名品牌加速进入上海上海日益广泛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将带动更多市外和境外商务、旅游人员进入,成为上海商业扩大市场需求、提高服务层次的重要推动力量。此外,上海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航运中心,将带动批发贸易业的发展,使上海成为国际商品采购中心和国内商品分销中心。 
  3、消费升级的机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已达14000多元,上海将进入新一轮消费升级阶段。从消费水平看,上海居民的消费能级正从日常生活消费品向住房、汽车等更高层次跨越。从消费结构看,全市消费需求由实物消费为主进入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的阶段。消费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结构的变化,为上海商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4、区域联动的机遇。长三角城市群正在发展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的16个城市,人口占全国的6%,GDP占全国的20%,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密切和城际快速交通系统的完善,为上海商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腹地。全国高速公路网和铁路客运系统的加快建设,使商务和旅游活动更加便捷,扩大了上海商业的辐射半径。 
  上海商业发展与国际化大都市的功能定位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从规模质量看,上海与国际一流城市商业相比有一定差距。目前,上海零售商业的规模约为伦敦、纽约、东京的12-25%,并且在业态能级、商品种类、品牌档次、市场环境、国际化程度、个性化服务等方面亟需提升,单位商业面积实现的销售额明显低于国际先进城市。同时,在批发贸易业规模和集聚度上存在差距。 
  从竞争态势看,上海正承受国内外商业中心城市的双重竞争压力。从国内看,近年来国内大中城市商业发展步伐加快,上海商业零售总额增幅低于国内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主要商业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相比在先进业态、业种上的优势缩小,商业特色不够鲜明,对国内消费者的吸引力有减弱趋势。从国际看,随着国外旅游市场的逐步开放,香港、东京、巴黎等国际购物中心城市吸引了更多国内高端消费者。 
  从创新能力看,上海商业的业态创新存在不足。前10年上海商业业态以引进为主,在学习国外先进业态中实现升级。但在业态自主创新和本土化、品牌营销管理、国内外市场拓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不足。 
  三、上海商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历史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化导向,国际化推进,品牌化带动,提升现代化水平。围绕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基本目标,提升发展零售业,创新发展批发贸易业,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加快改革与开放步伐,加强创新与产业进步,把上海商业发展成为繁荣城市面貌、便利人民生活、强化城市功能的现代服务产业。 
  2、基本原则 
  扩大开放原则。上海商业要加速发展,提升层次,保持全国领先,就要坚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学习国际商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吸引更多国际品牌和跨国采购中心落户上海,加快融入国际市场。 
  商旅文结合原则。上海商业发展必须坚持与旅游、文化、交通、会展、制造等产业互相配合,联动发展,吸引更多的外来消费,扩大上海消费市场规模。通过与其它产业结合,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商业空间,提供新的商业服务。 
  市场导向原则。继续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商业资源的作用,形成消费为引导、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监管和适度调节的良性发展机制,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全力推进商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便民利民原则。1700多万居民是上海商业最基本的服务对象,要坚持与消费水平及消费结构变化相适应,推进商业网点和设施建设,建立安全、诚信、舒适的购物环境,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给。积极发展高端商业,不断完善社区商业,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功能完善的消费服务体系。 
  服务全国原则。上海商业必须在服务全国中扩大市场,保持领先,构筑国际贸易中心。要继续支持各类企业通过连锁经营、贸易合作、资源整合等多种手段服务全国。同时欢迎全国的商品流通企业入驻上海,注重发挥上海商业在长三角地区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好长三角腹地资源,使上海成为商业创新的平台、服务全国的桥梁、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枢纽。 
  3、发展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到2010年,上海商业发展的目标是:商品销售总额超过10000亿元,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批发贸易总额超过8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餐饮业营业额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商业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达到25%左右,从业人员占全市比重达到25%左右。 
  到2010年,围绕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总体目标,重点推进零售业、批发贸易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板块。在零售业方面,继续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商业品质,保持在全国业态领先、销售规模领先、购物环境领先,达到亚洲一流水平。同时,通过稳定发展生活服务业,提升零售业的服务功能。在批发业方面,积极调整贸易结构,创新批发功能,继续在长三角占据主导地位,保持全国领先。在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努力培育服务产业,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促进产业融合。通过新一轮商业发展,使上海成为国际和国内贸易的重要交易地,流行时尚和消费信息的重要传播地,新型服务和著名品牌的重要集聚地。 
  四、上海商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在全面推进商业发展的同时,抓住发展重点,着力解决一些有助于全面实现发展目标的关键问题,争取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为今后上海商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基础。 
  (一)提升发展中心城区零售商业 
  按照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要求,通过商旅文结合,商业与城市建设及保护结合,对中心城区零售商业的结构、设施和功能进行调整,支持国际高端商业进入,提高商业文化含量,建立商业高地,体现上海商业的国际化特点。重点构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建设商旅文结合的风情街。中心城区零售业发展主要是提升层次、形成高地、增强功能。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构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商业、商务等服务业和历史文化建筑相对集聚的区域,构筑集商务、住宿、旅游、购物、餐饮、休闲为一体的配套齐全、风貌协调、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服务业能级,形成知识、信息、资本、人才的集聚。商业管理部门支持著名零售企业、高档和特色餐饮企业、休闲商业类企业等入驻,根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功能特点和空间布局对不同类型商业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满足高层次的购物、餐饮、休闲需求,为商务提供商业配套功能。对于陆家嘴、南京西路、南京路步行街、淮海中路等相对成熟的地区,以及北外滩、不夜城、徐家汇等初具规模的地区,调整商业经营结构,扩大商业容量,提升和完善商业配套功能;对于外滩源、浦东世博园和花木国际会展区、江湾五角场、中山公园、长风地区、苏州河沿岸等具有发展条件的区域,高起点加强商业规划。到2010年,建设20个左右不同风格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建设商旅文结合的风情街。利用绿地、水岸等景观资源,挖掘历史文化风貌区与老洋房、老大楼、老厂房等优秀历史建筑的价值,建设与产业相配套、与建筑及环境风格相协调的商业、旅游、文化三者有机结合的风情街。用政策吸引符合风情街特色和功能定位的设计型、创意型中小企业入驻,增强风情街的个性化特色和活力。鼓励特色餐饮企业进入,丰富风情街餐饮业的文化内涵。对于衡山路等发展较为成熟的风情街,加强环境建设,增强风情特色。对于巨鹿路、愚园路等正在改造或建设的风情街,按照特色差异、错位发展的思路进行调整。对于老的商业、工业建筑进行风貌保护,选择具有发展条件的区域进行规划。到2010年,建成若干个商旅文结合的风情街。 
  3、建设国内外著名品牌汇集区。利用中心城区商业基础较好、历史文化遗留丰厚、区位优势明显等有利条件,通过发展经销代理,保护知识产权,调整经营网点,改善周边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国内外著名商业企业和品牌。"黄、卢、静"等中心商业区引进国际著名商业企业和服装、饰品等国际顶级品牌,浦东陆家嘴、徐家汇、五角场等其它中心城区引进知名国际品牌和著名民族品牌。支持商旅文结合的各类活动,营造商业文化和城市文化,形成活跃的都市商业氛围。到2010年,引进50家国际顶级专业专卖旗舰店,100个国际顶级品牌,30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二)加快推动郊区商业发展 
  郊区商业是未来几年上海商业发展的重点之一,要结合新城中心镇建设,积极推进以试点城镇为典型代表的郊区城镇商业发展。到2010年,郊区商业要成为全市商业的重要支撑和增长亮点。郊区商业发展主要是合理布局、形成特色、加快建设。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新城中心镇商业发展的分类指导和综合协调。根据新城中心镇的城镇规划、产业基础和交通基础条件,以及地区发展定位,采取有所侧重的推进方式。对城市形态和产业集聚已基本完成的城镇,主要是完善和细化商业规划,市区联手积极做好招商工作;对城市形态已基本形成,但产业集聚尚未完成的城镇,主要是配合形态建设做好商业规划推进产业集聚;对城市形态和产业集聚均未形成的城镇,主要是加强商业规划的前期介入。实现2005年完善一批,2007年建成一批,2010年基本形成市郊城镇商业配套布局。 
  2、重点打造若干个精品商旅休闲区。充分发挥郊区旅游资源优势,通过增加和完善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开发综合性的娱乐休闲项目,努力把朱家角、南翔、新场和松江古城发展成为具有江南特色的古镇文化旅游购物区;把奉贤、临港新城、金山、崇明等地发展成设施齐全和服务一流的滨海商旅特色区;把佘山、淀山湖周边发展成为环境优美、自然景观丰富的商旅休闲区。吸引中心城区等外来消费,实现从单一旅游观光到综合性"体验经济"的飞跃。 
  3、加快完善和优化郊区商业布局。通过制定商业配套规划及鼓励商业企业入驻,加快推进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满足园区内基本的生活、商务和休闲服务等需求。鼓励发展若干市郊独立的大型购物中心,在积极推进青浦方家窑地区工厂品牌直销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到2010年再建设3-5个市郊大型购物中心。此外,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完善郊区大型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形成若干个布局合理和设施一流的郊外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三)规范发展社区商业 
  运用规划、政策、标准等手段,构筑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主副食品供应体系,保障消费安全,改善购物环境,完善服务功能。重点抓好菜场标准化和生鲜食品超市建设。社区商业发展主要是保障安全、便民便利、完善功能。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推进菜场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菜场设置和管理标准体系,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市场布局,推进规划落地;强化政府投入,稳定网点资源。2004年完成技术标准制定,加快推进菜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2005年完成100家菜场标准化建设任务;2006年完成400家菜场标准化建设任务;到2007年,全面完成菜场标准化建设,使本市菜场建设和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推进生鲜食品超市建设。在规划建设社区商业网点时,对新建居住区和中心城区部分居住小区优先发展生鲜食品超市,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公司的网络优势和经营管理优势,实施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牌生产,不断完善冷链配送系统,加快本市生鲜食品超市发展。2004年先行试点;2005年建成20家;到2010年建成100家。 
  3、推进盒饭生产供应产业化发展。通过制定标准和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引导规范盒饭生产企业发展;加大引进力度,提高盒饭生产供应软硬件水平;做大生产规模,扩大规范化企业市场占有率,保障市民盒饭供应基本需求和质量安全。用3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建设盒饭生产中心厨房企业和盒饭生产骨干企业。到2007年,建成3-4家技术先进、规模生产、质量安全的盒饭生产中心厨房企业,发展8-10家工厂化、规格化盒饭生产骨干企业。 
  4、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通过制定标准,规范发展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美容美发、沐浴、洗衣、家电维修、生活用品租赁、摄影、婚庆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求;鼓励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服务水平与档次;支持服务细分、服务创新和特色经营,增强服务功能,满足市民的个性化消费需求。 
  (四)大力发展交通枢纽型商业 
  适应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建设的趋势,大力推进交通枢纽与商业的结合,满足在新的动态空间和生活条件下的消费需求。集中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枢纽型商业,机场、火车站、深水港、高速铁路站等站点商业,邮轮商业和省际高速公路匝道口商业。交通枢纽型商业发展主要是形成机制、完善配套、优化布局。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发展轨道交通枢纽型商业中心。上海传统的以公交枢纽为依托的区域商业中心,出现向轨道枢纽为依托的区域商业中心转移趋势。今后几年内要通过网点规划,业态配套,加快轨道枢纽型商业中心的形成。对轨道公交汇集的换乘枢纽型站点,按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对普通轨道公交站点,按便民利民原则配套商业业态;对靠近居民区的轨道站点,一般可设置为社区商业中心。支持轨道交通建设企业与商业投资建设企业合作与重组,形成轨道交通枢纽型开发的专门化企业,实现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机制。到2010年,建成中山公园等10个以上以轨道交通为支撑的新型区域商业中心。 
  2、支持机场商业建设。加强虹桥机场和浦东机场基础商业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商业管理,满足来往旅客的消费需求。支持浦东机场引入国际著名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和国内外著名品牌折扣店、餐饮连锁店,丰富免税商店的经营品种,满足高档精品消费和服务需求。到2007年,机场商业能够满足基本消费需求;到2010年,浦东机场商业能够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3、推进铁路上海南站商业建设。2005年底全面建成的铁路上海南站是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综合性大型交通枢纽,将有巨大的客流量。利用铁路上海南站人流快速流动和集散的优势,推动地上和南北广场地下商业的发展。目前的主要工作是高起点完善规划,并做好招商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到2007年,做好铁路上海南站商业的起步工作;到2010年,完成与铁路上海南站功能与地位相配套的商业设施建设。 
  4、培育开发邮轮商业。根据上海城市国际化发展趋势,将有越来越多的邮轮经停上海,国内一部分人群对邮轮消费的需求也在出现。据此,与旅游、交通等部门相配合,积极培育开发邮轮商业。支持推进北外滩邮轮码头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同时设计观光购物线路,设立定点商场。支持各类商业企业参与经营,并引入国际相关企业进入上海市场,提高服务水平。 
  (五)创新发展批发贸易业 
  批发贸易业是一个地区流通力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今后几年,上海批发贸易业应以会展业为先导,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通过调整贸易结构,创新批发形态与功能,在辐射长三角地区和服务全国中加快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批发贸易业发展主要是创新模式、扩大规模、增强辐射。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做强一批批发经营企业。鼓励大型批发企业建立科学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扩大金属材料、烟草、食糖等领域的批发规模,使其分别达到全国比重的10%左右;构建全国性新型批发代理经销网络,在服装、文体用品、汽车等领域形成一批特色代理企业;鼓励企业利用采购渠道和销售网络,建立联网互动、平台共享的分销体系,形成内外贸联动、优势互补的良性格局;利用上海连锁商业的品牌、网络等优势,在家电、建材、日用消费品等领域,建立大规模、跨地区的连锁批零结合型企业,强化配送功能,促进零售和批发贸易的联动发展。 
  2、做响一批商务会展品牌。充分利用上海举办的各类会展平台,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上海举行,扩大一批如上海全国消费品交易会、国际工业博览会、农产品展销会等品牌会展的规模和影响,引导一批综合性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增强其贸易功能,发挥上海市场配置商品资源的作用,提高上海市场的集聚辐射能力。同时,引进一批国内外采购中心,特别是跨国贸易商、制造商的中国或区域采购中心,到2010年,各类采购中心达到300家以上。 
  3、做大一批专业批发市场。按照"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要素市场与商品市场相结合"的思路,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强辐射、开放式的批发市场体系。在生产资料市场方面,保持有色金属、钢材等大型专业交易市场在国内的规模和领先优势;在消费品批发市场方面,继续推动服装、建材等市场发展,服务本市和周边区域,增强辐射作用;在粮食和农副产品市场方面,优化大型中心贸易市场布局,实现批发贸易与市场储备相结合。同时,加快发展和完善旧机动车、汽车零配件、鲜花、生鲜食品配送等市场。到2010年建成年成交额超过100亿元的批发贸易市场10家,成交额超过10亿元的批发贸易市场50家。支持物流园区建设,鼓励园区对仓储、配送、运输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六)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生产、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一种中间需求性服务业,是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和壮大现代服务业规模的重要支撑。到2010年,基本建成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培育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主要是产业联动、培育重点、扩大服务。主要的工作重点是: 
  1、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编制产业导向目录。结合先进制造业服务功能不断向两端延伸的发展趋势,以及上海产业发展的基础,初步确定重点发展十大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研发服务、汽车服务、成套服务、物流服务、设计服务、采购服务、航运服务、会展服务、咨询服务和职教服务。同时编制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导向目录,对十大类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细分。 
  2、打造若干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营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软环境。以工业和科技园区为载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到2010年,将重点建设张江的研发创新区、漕河泾的技术服务区、安亭的汽车服务区、川沙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区(BPO服务区)、临港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区。努力形成若干个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3、构建十大设计平台,提高设计创意产业的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结合新一轮都市工业园区(楼宇)的产业置换升级,发挥中心城区高层次人才集聚优势,以工业设计为依托,加快构筑模具设计、软件设计、工程设计、动漫设计、印刷包装设计、箱包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服装设计、旅游纪念品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等公共设计创意产业平台,使其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设计平台。同时,加快提高设计创意产业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开设设计事务所,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比赛和其他活动。 
  五、上海商业发展的若干重要举措 
  上海商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环境变化,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业发展还需要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跳出商业看商业。总结过去商业发展的成功经验,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一轮商业发展过程中,实施以下若干举措: 
  (一)体现两级政府的体制优势,发挥区县在推进商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市级政府制定城市总体商业规划和关系国计民生的流通规范,引导商业有序发展,保障流通安全。区县一直是上海商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上海商业的很多首创成果,大多是在区县商业发展中形成的,上海繁荣繁华的商业格局,也大多是在各区县多年建设中形成的。上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成功地推进了上海商业持续有效发展。在新一轮上海商业的发展中,要继续发挥区县力量的主导作用。一是发挥区县政府对区域商业布局规划的作用。发挥区县政府了解区情,熟悉区情以及结合区情综合协调商业发展与其它相关因素的优势,区域商业布局规划以区县政府为主制定。二是发挥区县在资源整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网点管理等方面的主力作用,充分尊重区县的各种创造性做法。三是鼓励区县在商业规划布局的实施过程中,采取高起点规划,结合区情分阶段开发,分步实施到位。 
  (二)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商业业态、知名企业及著名品牌,提高上海市场的国际化水平,推动上海商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把握加入WTO的机遇,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加大国际招商力度,支持各类商业企业扩大对外合作,鼓励先期进入上海市场的外资商业有序扩大投资规模。一是在中心城区通过调整网点资源,扩大对国际知名企业及国际著名品牌的招商。二是在新城中心镇区域,结合新建城镇风貌特点,对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针对性招商。三是支持区县和企业对批发贸易、工厂直销、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等上海比较薄弱的商业业态加快合作引进。四是有计划地开发置换老大楼、老仓库、老厂房,引进一批国际开发商,结合商业项目高起点对老建筑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 
  (三)以“长三角”为平台,主动服务全国 
  上海商业在做好为本地市场服务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全国的力度。上海商业只有通过服务全国,才能更有效地扩大自身的发展规模,最终实现国际贸易中心的目标。长三角是上海服务全国的核心地区,也是上海进一步走向全国的平台。一是继续支持商业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兼并收购等手段扩大在全国的服务网络,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二是支持商业企业继续开展与各地的经济合作,建立更多的生产基地,支持各地经济发展,保证重要商品货源,改善商品品质。三是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通过营造环境和提供服务来鼓励外地更多的绿色商品、名牌商品进入上海市场,为此类商品提供市场服务。 
  (四)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各类商业企业在推进商业发展中发挥各自作用 
  商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产业,要发挥市场在网点布局、业态选择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商业的多样性和多层次要求各类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创造性,政府部门要为它们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经营环境,通过支持各类企业的发展来推动上海商业的发展。财税、金融、信息等部门要为商业企业扩大市场、加快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各类企业是实施商业发展项目的主体,也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大型商业集团要充分运用占有市场份额大,做大做强条件好的优势,发挥稳定经济运行,率先进入世界500强的示范作用;中小商业企业则要发挥创造商业多样性、吸纳就业和体现城市活力方面的促进作用;国有商业企业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充分体现政治优势,发挥推进实施国家战略,保障市场流通和供应安全方面的骨干作用;外资企业则要发挥其引进先进业态、集聚国际品牌和促进商业现代化方面的引领作用;民营企业要在做大上海商业规模、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商业流通效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连锁商业企业则主要在便民利民和服务全国中发挥优势,体现实力的支撑作用。 
  (五)与城市发展互动,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商业发展的机制 
  商业是城市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城市建设的发展为商业发展提供了许多空间,商业发展推进城市面貌的改善和城市功能的提升。下一步商业发展要继续保持与城市发展的互动性。商业部门与城市发展的其他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城市与商业的发展。一是加强商业主管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的协调,将商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统一实施。二是加强商业系统与交通建设系统的合作,使商业发展与交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推动商业发展与房地产发展的联动,在旧区改造、历史风貌区保护利用、大型住宅区建设中,做好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功能配套。四是加强商业与旅游、文化等部门的合作,在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和风情街时相互配合,在举办各类城市活动、营造城市文化中形成合力,扩大综合效应。 
  (六)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推进上海商业现代化 
  继续以网络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手段推进上海商业的现代化,在流通领域贯彻科教兴市战略,促进商业产业进步,保持上海商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一是继续扩大连锁商业的规模,鼓励企业在国内市场拓展、普通日用品销售、生鲜食品经营、专业化服务等领域开展连锁经营,形成网络化流通体系。二是积极推进流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流通效率。特别是要推进网上销售、扩大电子商务的规模。三是通过引进外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改善诚信环境、完善法制等手段,引导上海商业提高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节约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七)转变政府职能,自觉服务企业和加强市场监管 
  商品流通与千家万户和城市经济运行密切相关。随着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市场失灵可能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政府部门要通过转变职能,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防范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保障商品流通的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一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二是强化政府对流通安全、特别是食品流通安全的监管,工商、食品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完善监测防范网络,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应急体系,防范风险,确保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安全供应。四是推进行业规范建设,着手制定《标准菜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生鲜食品超市标准》、《社区必备零售业态目录》等规范标准。五是运用公共财政手段,支持菜场标准化、生鲜食品超市和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建设,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六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对食品等关系公众利益的检测信息定期公布,引导市民正确消费。 
  (八)完善商业法制,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是上海商业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建设一流的商业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个诚实可信、买卖公平、竞争有序的软环境。要通过完善法制、培育行业自律与形成良好商业习惯来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对关系消费安全与城市流通安全的领域进行立法,近期主要完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意见稿)、起草《上海商铺分割转让的暂行规定》(意见稿)和《上海特许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意见稿)。二是继续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性商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支持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等机构开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四是正确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培养良好商业习惯。五是支持主要商业中心按照国际惯例组建街区管理委员会,协调区内事务,整治区内环境,保证市场竞争的充分与有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九)提升上海商业发展质量,全面实施商业品牌战略 
  上海商业要保持全国领先,适应不断提高的消费水平,增强集聚和辐射作用,必须全面实施商业品牌战略,从质量上大力提升商业发展的层次。一是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保障各类原创性品牌的合法权益,使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品牌开发和品牌营销获得高附加效益,力争在3-5年内培育50个叫得响、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大品牌。二是促进有发展前景的老字号通过企业体制创新,建立品牌市场转让机制,挖掘一批有历史文化含量的传统品牌。三是加大对国际品牌的招商力度,鼓励黄浦、卢湾、静安等中心商业区域,对国际顶级品牌招商;支持浦东、徐汇、普陀、长宁等其它中心城区扩大知名国际品牌招商;同时推动郊区新城中心镇地区根据自身的风貌特点和发展定位,对相关特色的国际品牌招商。四是鼓励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有序参与品牌建设,发挥中介组织在品牌评价、品牌文化传播及品牌营销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充分反映商业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商业评价体系 
  商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动态性与市场性。随着经济体制和流通体制的改革,商业自身的行业结构及存在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充分反映市场动态,全面评价商业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一是充分利用当前的统计指标,配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同时发挥各区县及专业部门的作用,对各类商业统计数据加强整合与共享。以此为基础,市经委每年发布《上海商业发展报告》,指导上海商业发展。二是建立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商业发展评价体系,不仅要统计商品销售额、批发额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商业发展结果性指标,也要探索对市场需求、商业运行环境、商业投资等商业发展先行指标和商业就业率、技术进步程度及市场诚信度等商业可持续发展指标的统计评价方法,全面评价上海商业发展。三是在用好统计、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统计资料的同时,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有关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对上海商业发展的专项问题开展研究,提供数据,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上海经济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相关法规: 上海 发展 商业 方案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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