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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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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调整工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国营企业1989年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安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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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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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企业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制度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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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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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交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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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报第五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安置建房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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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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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参加经商办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特邀律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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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第三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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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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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配偶住军队干休所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后的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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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灾害救济费不能用于恢复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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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安置局、全军离退休办公室、总后勤部财务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部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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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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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一九八六年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随军干部遗属一九八七年所需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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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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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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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给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转为企业原按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规定办理离退休的人员增加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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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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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老干部局、财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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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老干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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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关于粮油统销价格调整后移交政府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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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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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离退休职工住房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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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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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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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份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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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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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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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厅、民政厅、财政厅、计委、经贸委关于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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