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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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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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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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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出售直管公有住宅楼房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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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突击分房和低价出售公有住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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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广东省建委、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房改小组关于严禁违反规定突击分房和低价出售公有住房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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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1998]京房改办字第015号《 关于延长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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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密云县一九九七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成本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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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清理建房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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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局、房改办关于印发《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和《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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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公有住宅出售后整幢住宅和住宅区域范围内的公用照明、电梯、水泵用电电价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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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发《北京市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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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修订《关于做好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评估、买卖过户、测量绘图、登记发证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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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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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区属商品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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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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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印发《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铁路住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铁路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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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颁发〈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印发〈国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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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外商品房在国内出售办理公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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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佛道教寺观不得收取布施、出售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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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物馆外宾服务部不准出售文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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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严禁将馆藏文物图书出售作外销商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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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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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国外华侨委托他人出售国内房屋的公证认证手续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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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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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售国有中小企业产权的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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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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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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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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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海口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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