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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www.110.com 2010-07-14 17:49

  前段时间凤凰台的一个节目,其中一个小故事让观众特别难受:一个在城市里修自行车的老师傅用自己微薄的收入买了一份保险,可当他拿着看病的单据去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于是他对记者说保险是骗人的...

  1.“等”字的学问

  虽然承保范围清清楚楚地写着癌症,可后面还有一个括号:“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其他的就不包括了。这就是我为啥建议有了涵盖癌症大病险的朋友,再单独加张防癌险的保单。

  2."及"字玄妙

  比如某保险套餐条款当中规定“视网膜及玻璃体手术属于赔付等级第6等”,所以投保人必须做全以上两种手术,才能享受此赔付而拒绝赔付。“及”就是“和”,就是“及”前的和“及”后的,二者缺一不可。单是视网膜不赔,单是玻璃体也不赔。

  3.注意未知的“医学指标”

  某保单条款中有“急性心肌梗应同时具备的3项医学指标”的条款,保单并未注明3项医学指标的具体内容,对于不懂专业医学知识的人来说,万一以后出现此疾病,在理赔时,这未知的“医学指标”很有可能被拿来说事。

  4.小心“生存期”字样

  某保单规定“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的末期,并经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

  且不说长长的约束条款中的“并”和“且”,单是“存活期”就会出现疑义:因为任何医生在开具病情(病危)通知单时,由于治疗和病情反复的原因,并不能确认患者的存活期肯定在6个月以下,所以这一条款可能会影响理赔。

  5.“主动脉瓣手术”和“主动脉手术”

  一字之差保险公司就有可能拒保,虽然保单内写明心脏病都保,而且保单上也说承保“主动脉手术”,但被保险人如果住院开胸进行的是“主动脉瓣手术”,所以很难获得理赔。医学理论上主动脉和主动脉瓣确实不一样,手术难度有大的差异,费用当然也很不相同。如果保险公司要保主动脉瓣手术,那么费率肯定要上去。

  不论哪个公司的大病险,在这里都没有特别详细的注明。不管别的寿险顾问是否同意,我个人认为:寿险公司和寿险顾问都应该有义务提醒用户这些细节。

  6.“宫外孕”的纠纷

  “宫外孕”是怀孕还是疾病?这些模棱两可的问题往往使消费者陷入困境。

  前段时间的一个中某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附加条款)为: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堕胎、避孕、绝育手术。但最后消费者胜诉,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当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最后再罗嗦一句:切记要仔细看清楚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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