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保险理赔拟允许单方完成
www.110.com 2010-07-14 17:51

北京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类交通事故,拟由目前的肇事双方同时到场,调整为允许单方独立理赔;5000元以下、责任明确、材料齐全、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将推出“赔款立等可取”服务。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保监局透露了上述消息。

  截至昨日,于去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恰满一年。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保监局于昨日上午联合召开发布会。奥运期间,《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将由机动车之间,扩大至所有“小事故”。

  据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保监局统计,与去年7月《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之初相比,事故当事人自行处理率由30%上升至75%;交通事故致堵比率下降了60%。在该办法实施期间,主要存在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协议书》;个别司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迟迟未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两个问题。

  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保监局负责人表示,对于故意拖延、不配合理赔等个别事故全责方的不良表现,现相关方面正在研究应对措施,拟采取较为严厉的惩戒手段,如“追认”为“肇事逃逸”。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