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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开展2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各寿险分公司、健康保险分公司:

  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将于2006年4月5日开始,为做好整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整规,找出公司在财务、业务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推动公司加强内控建设。

  二、重点及内容

  全省寿险分公司、健康保险分公司及其部分分支机构2005年财务、业务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业务合规性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三、方式

  各公司对整顿工作的重点问题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并根据 《关于印发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 (保监发[2006]6号)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自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地区、部分公司,派出工作组进行重点检查。

  四、要求

  (一)自查要求

  各公司要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整顿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公司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向我局上报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中要详细列明自查自纠的内容、重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自评要求

  1、各公司应组建评价小组、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评价工作。

  2、各公司在自评结束后应提交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评估表和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3、填写内部控制评估表时,应对每一项评价点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对其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揭示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

  4、内部控制年度评估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应覆盖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包括业务、财务、资金、信息技术、其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方面分别进行评价。

  (2)本年度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及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改善情况。

  (3)目前内部控制存在的漏洞和缺陷。

  (4)本年度改进内部控制的计划。

  五、时间安排

  自2006年4月5日起,全面开展自查和内控自评工作并于2006年6月10日之前上报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2005年度内部控制评估表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邱东岚、刘维旭

  联系电话:0871-3142552、3142913

二00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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