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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不足额理赔释疑
www.110.com 2010-07-15 10:50

    住院是指单独承被别保险人因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指每天的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设备使用费,一般是团体承保,也可以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险来承保。 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给付方式大体分为“分级累进”和“比例给付”两种。有许多投保住院医疗保险的客户遭受了保险责任事故。却往往得不到保险条款规定的赔付比例。很多客户对此不能理解,是保险公司有欺诈行为吗? 是一种诚信合同,保险公司在合同履行的整个期间也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客户的不理解,是对保险知识的缺乏和对保险条款的不理解造成的。仔细阅读条款并不难找出原因。 1.保险责任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出险后须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才有给付责任,其他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 2.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例如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且已经赔付的费用,根据医疗保险的医疗费补偿原则,对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付责任的。 3.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所发生的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以用药支出费用为例,基本医疗保险将药品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是按100%报销,乙类是按80%报销的,丙类是不报销的药品。如果住院过程中支付了乙类和丙类的药品费用,不报销部分的剔除是理所当然的。 4.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所支出的医疗费高于条款所规定的保险金额,高出部分,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付责任的。 5.医院收费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医院多收的那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6.扣除查勘费。有些客户出险后位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造成公司取证困难,弄清事实,须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赔付时,公司可以扣除这部分费用。 7.出院带药。出院带药所支出的费用已是后续治疗的费用,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8.如果被保险人有公费医疗,单位和社保已经报销了一部分,那么根据医疗费补偿原则,需要事先想保险公司出示由单位或开具的的医疗费用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的总和和社保或单位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剩余部分内进行赔偿。 9.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 因此,保险公司应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观念,不仅重视产品的售前宣传,也应提高售后的服务意识,大力宣传保险知识,加强保险公司队伍建设,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提高理赔、核赔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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