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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下
www.110.com 2010-07-30 13:27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释义】 本条是对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规定。

  第1款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知情权的规定。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需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共同遵守的,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是其知道税法,了解税法,既有权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于我国实行多税种的复合税制,同时,为了规范执法,便于操作,司法规定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复杂,出现“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的现象,因此,税务机关加强税法宣传,为纳税人提供周到的服务十分必要。

  纳税程序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步骤和方法,也是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收的程序,确定、规范的程序是保证依法治税的要求。长期以来,税务管理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十分严重。实际上,实体合法,程序不一定合法,但程序不合法,实体一定不合法。因此,重视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尤其重要。目前,各地办税服务厅都公布了办税程序和服务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中了解,也可以直接到税务人员处了解,或者通过电话服务了解。

  第2款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保密权的规定。税收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与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都发生联系,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征收管理,将全部税源都纳入到税务管理过程中,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全部经济运行信息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保证。随着经济运行的复杂化,特别是市场竞争的激烈,企业之间的信息战也愈演愈烈,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信息应当只用于税务管理,而不能用于其他方面,更不能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信息成为竞争对手的信息资源,使其受到损害。因此,明确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既是税务机关的义务,是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体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合法权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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