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审理包括哪些内容(4)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对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的审查,可以采取比较法和平衡法。既要同过去处理的同类案件进行纵向的比较平衡,又要同地区、部门乃至全国范围内处理的同类案件进行横向比较。根据这一原则,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相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即同一税务机关对不同的税务违法对象,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经济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处理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如对本地企业宽,对外地投资者严。(2)不同的情况处理却相同。即税务机关对不同程度的税务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相同。如有法定从轻情节和无法定从轻情节一样。(3)一个行为重复处理。对同一税务违法行为两个不同的税务机关分别处理。(4)考虑不相关因素,如过多考虑人情面子等。
- 上一篇: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
- 下一篇:税务稽查审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