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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的稽查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预提费用指按照规定允许企业在费用尚未发生支付以前,从成本中预提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预提费用在提取前,应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

  我们在对它进行稽查的过程中,首先审查该预提项目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其次审查预提费用支付时对应的有关账户。预提费用一般是预提几个月后,一次转销,因此它每月的贷方余额会反映出开始金额逐步增多,然后一次结转为零的情况。如果该贷方金额只是一直增长,则应核实企业是否只预提不冲销,实际发生费用又从期间费用或成本中支出。

  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摊销期在一年之内的费用。它具体包括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预提保险费、预提报刊订阅费、从国外引进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等。这些费用由于受益期较长,不能一次记入当月的生产经营成本,而应按受益原则分月摊入成本、费用。

  一般来说“待摊费用”的借方同“银行存款”、“现金”、“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类科目发生关系,不可能同负债类科目发生关系。在稽查时,应注意被稽查企业有无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支出、建造固定资产的投资借款本金支出、无法核销的应收账款等支出混入待摊费用。对于这些问题应通过调阅原始凭证来解决。另外要仔细审查待摊费用每月应摊销的费用,确定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摊销,特别要注意多数企业会先多摊销,从而减少近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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