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务筹划是随国家间税收差别的产生而产生的,现在已发展成为较国内税务筹划更普遍、更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
(1)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
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同国内税务筹划一样,是纳税人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为此,每个跨国纳税人就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和财务安排。跨国纳税人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
(2)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客观条件
国家间的税收差别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客观基础。主要包括;
a.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行使具体法律效力的管理权力。它可分别按属地和属人原则建立。按属地原则建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地域管辖权按照本国主权达到的地域范围确立。按届人原侧建立的税收管辖权,有两种类型:一是居民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其境内所有居民的全部所得行使征税权力;一是公民管辖权(又叫国籍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其是否在国内。除美国实行三权并行外,世界各国一般是以一种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管辖权为补充,也有单一行使一种管辖权的(即地域管辖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相互之间的差异,使纳税人利用这种税法漏洞以规避纳税义务成为可能。
b.课税范围和方式的差别
绝大多数国家对法人或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但对财产转让课税的国家就很少;对同一种税,税目的多少、税负的高低也因国而异。
c.税率的差别税率同税基一样,是国际税务筹划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巴西的现行公司所得税是25%的比例税率,加拿大的税率则为38%,德国竟高达45%,而黎巴嫩仅为10%;另外,美国、安曼、沙特阿拉伯又分别是不同级别的超额累进税率。简单地比较一下各国税率表,就会发现税务筹划的巨大潜力。
d.税基的差别
由于国际税务筹划主要涉及所得税,所以仍以所得税为例。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税所得,各国对其各种扣除项目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基的大小决定着税负的高低。因此,它也是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
e.税收优惠措施的差别
出于各种经济或政治目的,各国在税收上实行一些优惠政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迫切需要大量资金。为了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时常有新的减免税收方案出台。由于纳税扣除和减免的存在,使实际税率大大低于名义税率,造成了不少使纳税人减轻和消除税负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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