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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www.110.com 2010-07-30 15:00

  业务名称:纳税人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受理单位:荥阳市地方税务局 承办部门:各征收大厅 办理条件: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程序: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办理依据: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所需材料:(1)《纳税人基础信息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3)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承包承租协议等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7)银行准予开户证明。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承办人员:各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64602286 办理地址:各征收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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