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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拆迁户补偿标准提高 搬得越快奖得越多
www.110.com 2010-08-25 15:11

  老城区市民无须再担心旧城改造房屋被拆后没钱买房无处落脚的问题了,今后,被拆迁户将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异地永迁,有房可回迁地区还可选择原址回迁,尤其是补偿标准上新增了改造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越早搬迁奖励越多,并且补偿标准依据当地一手房交易均价,与市场价格真正接轨。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拟订的《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10月23日截止。“除个别被拆迁户,广州将基本确保旧城改造的被拆迁户可买到本地区一手商品房”,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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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该《意见》,政策具有导向性,鼓励被拆迁户及早搬迁,3种补偿方式中,原址回迁还需要市民自掏腰包八九百元/平方米,而异地永迁到房价更低区域,或许既有大房住,又有钱可拿。虽然此次《意见》只适用于各区政府经上级政府批准的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安置,但国土房管部门希望该办法可令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也向此靠拢。

  另外,如果《意见》顺利出台,东濠涌旧城改造项目被拆迁户有望尝“头啖汤”,而按照法不溯及以往原则,已改造项目不适用,但据了解,已实施改造的恩宁路、南华西等项目补偿标准也不低。

  征求意见途径及联系方式

  市民可登录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laho.gov.cn/)查看详情。

  联系方式: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83875085。

  提交意见:电子邮件(sunl@laho.gov.cn)/邮寄(越秀北路89号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510030)/传真(83874700)。

  首次提出:增加改造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三种方式:货币补偿/异地永迁/原址回迁补偿标准:向当地一手住宅交易均价看齐

  评估价上新增两种奖励,将高于原地区一手房均价

  三种方式:货币补偿/异地永迁/原址回迁

  原址回迁为新增补偿方式,前提是原址有房可迁

  补偿标准:向当地一手住宅交易均价看齐

  与市场价格真正接轨,补偿标准明显提高

  此次两大奖励制度都是亮点,后者更体现了鼓励按时搬迁的特色。考虑到各区情况不同,《意见》仅就搬迁奖励费设定最高标准(在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5%以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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