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规定
www.110.com 2010-07-13 13:00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仍具有一般保证的从属性。连带保证仍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续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连带保证不具有补充性。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规定
- ·我国劳动派遣连带责任规定的法理分析
- ·我国劳动派遣连带责任规定之法理分析
- ·无过失责任险的相关规定
- ·【连带保证】债权人放弃权利时连带保证责任的
- ·吉利区城市信用社超过法定保证期限诉连带责任
- ·吉利区城市信用社超过法定保证期限诉连带责任
- ·浅析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 ·国家赔偿责任标准的相关规定
- ·国家赔偿责任标准的相关规定
- ·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
- ·关于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 ·关于共同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间有多长?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 ·担保,分清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 ·辨“保证连带”与“连带责任保证”
- ·物的担保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关系
- ·什么是一般保证?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有
- ·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抵押担保的范围
- · 房地产贷款的担保形式
- · 共同保证人如何行使预先追偿权
- · 反担保措施
- · 保证期间是否可以中断
- · 以“虚拟物”为他人担保 合同无
- ·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担何责
- · 房地产信用担保和有用证券担保
- ·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
- · 发达国家怎样扶持微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