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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需要《电子商务法》立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www.110.com 2010-07-19 16:13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公司董事长徐龙建议:制定《电子商务法》,从而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

  提案中,徐龙指出:近年来,我国网民规模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达到28.9%;手机网民也已达到2.33亿,占60.8%。随着网民规模的发展和壮大,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也迅速增长,根据商务部网站数据,2009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超过3.5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48.5%。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大大加快了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

  在高速发展中,我国的电子商务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应用范围不广、安全性不够、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比如:在网上购买了A品牌剃须刀,但实际收到B品牌产品;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卡号和密码被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网上购物时留存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被泄露,而遭受推销广告等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频繁轰炸;某网站原本推出客户凭购物订单号参加奥运竞猜活动,但不久该网站在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竞猜相关链接全部取消等。

  二是相对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实际,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明显滞后,目前没有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已制定的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也存在效力层级不高、体系不清、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无法有效对电子商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引导和规范。如果不及时出台电子商务法,不仅上述棘手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还会使问题更加复杂、积重难返,容易导致电子商务市场处于无序混乱状态,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基于现实发展问题,徐龙提出:我国迫切需要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对徐龙的建议,阿里巴巴等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均表示大力支持。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国内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确实存在一定的制约。“如网络创业对于个人创业者来说,门槛低、经营方式灵活、市场前景广阔,是现阶段解决就业创业问题的很好方法,但在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扶持方面,我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的支持。这造成网络创业的社会认知度不够,创业者相应法律地位缺乏,直接影响了人们网络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阿里巴巴相关人士表示,徐龙提到的网购诚信、支付安全等问题也一直是淘宝和支付宝最关注的问题。阿里巴巴坦承,支付宝的出现也是企业在没有相关社会法律保护情况下,推出的服务,但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仅仅依靠企业的自律和规范已经不能满足整个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制定体系清楚、高法律效力的电子商务法对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此外,网络开店涉及工商、税务等方面,而支付上,电子支付则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

  网购支付相关业务发展问题,都呼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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