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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向保险公司理赔 拖了四月还没了结
www.110.com 2010-07-23 14:43

    昨日,一金堂县车主向记者反映称,今年5月3日,他的东风大卡车在云南省大关县境内发生车祸,造成1死5伤,经济损失41万多元。按照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小案7-10天办结,大案10-15天办结”的承诺,这起车祸理赔工作早应结束,但时至今日已过去了140天,保险公司的赔付金还没有批下来,而他的汽车也被扣在云南。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车祸赔付金迟迟难以到位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违规调头造成一死五伤

    据金堂人黄海军介绍,他去年11月底花33万元买了一辆准载11.5吨的东风大卡车,在遂宁市车管所上了户,车牌为川J06122。为了方便货运,他将车挂靠在遂宁市某集装货运有限公司名下,按照规定向公司交纳了足额管理费和11300元保险费,保险项目包括车身险26万元、第三者险50万元以及不计免赔等全部险种。

    今年5月3日晚10点15分,黄海军雇驾驶员张禄阳驾驶该车拉货到云南,在云南大关县境内昭(通)麻(栗坡)路违规调头,占据了全部道路,从后面疾驶而来的云C26262庆铃皮卡双排座小货车撞到大卡车身上,小货车上6人全部受伤(1人于6月下旬死亡),车辆严重受损。大关县交警队认定此次事故东风车负主要责任,皮卡车负次要责任。

    电话报案保险公司无人上班

    第二天早上8点过,驾驶员张禄阳给某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打电话报案。因时逢大假,保险公司无人上班。5月8日,某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请宜宾分公司人员辗转赶到云南省大关县调查。宜宾分公司初步调查后认为损失太大,不敢代为定损。直到6月中旬,某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才派人赶到大关对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定了损。6月28日,某货运公司也派人赶到大关县交警队协助处理,此次车祸实际损失在41万元以上,按责任分摊,黄海军应承担36万余元,云C26262皮卡车主应承担4万多元。

    7月下旬,保险公司终于核算出结果来,保险公司应赔付黄海军321207元。尽管保险赔付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大,但考虑到尽快解决,货运公司勉强接受。但此后得到的答复是在上报过程中,直到9月下旬,这笔保险理赔金都没有足额支付。

    案情特殊30万以上需总公司审批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某保险公司遂宁分公司。该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确有“小案7-10天办结,大案10-15天办结”的承诺,但这是建立在所有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该公司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就是30万元以上赔付金额需总公司亲自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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