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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方式改革再审立案后本案其他当事人又申请
www.110.com 2010-07-24 15:25

    [案例]

    2000年8月,A公司委托一律师所代理一起执行案,以最终执行到的现金及实物资产价值的4%作为代理费;若不能一次性执行,则按每次执行到位的现金或资产,分次提成;因案件复杂,A公司应在法院按律师所提供的材料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之日起5日内预付30万元代理费,此费从以后应付的代理费中扣除;若A公司中止或解除委托导致律师所利益受损,律师所除有权追索应得利益外,A公司还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合同签订后不久,某省高院根据律师所提供的财产线索即查封了被执行人的2处房产?熞蛔酆下ズ鸵淮笙肂座整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下达了相关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但A公司未依约预付代理费30万元,引发纠纷。另查,在某省高院的查封前另一省高院曾对被执行人2处房产中的一处即一大厦B座整栋下达查封裁定,但未向有关管理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两高院的查封纠纷,已书面请示最高院协调。

    一审判A公司应给付律师所代理费30万元及违约金30万元,二审改判A公司仅给付律师所代理费30万元。判决生效后,检察院根据A公司的申请,向法院抗诉,认为:A公司不应给付律师所30万元代理费。抗诉启动再审后,律师所担心再审将仅在30万元代理费应否给付的范围内进行审理,这样自己将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于是匆匆又向法院申请再审,认为不仅30万元代理费应当给付,而且30万元违约金也应当给付,二审改判不当。

    [不同意见]

    司法实践中,类似上述案例情形时有出现。情况大多是:一方当事人本已服判息诉,但因为其他当事人不服而导致抗诉或法院复查启动再审,由于《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煼ǎ?2001]161号?犚?求再审只在抗诉和申请再审、申诉的范围内进行审理,这些当事人便担心因未提出再审申请、申诉,自己在再审审理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于是又匆匆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对这种再审申请应如何处理,认识不一。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立案庭作为一个新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进行受理,并按照正常的程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就立案,不符合的驳回。立案再审的,审监庭可以合并审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仍应当由立案庭作为一个新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进行审理,但立案庭不必再进行审查,直接启动再审,由审监庭合并审理。

    第三种意见认为,直接将材料转交审监庭,由审监庭一并纳入再审审理范围。立案庭没有必要再受理、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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