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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www.110.com 2010-07-24 13:00

  开庭后,法官与律师惺惺相惜,于是有了下面一番对话:

  法官:律师先生,你潇洒也。收了当事人的钱,在庭上言语一通,拔脚便走,留下一大堆活,由我来负责。真有点不公平。

  律师:法官阁下,非也。我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点钱也不容易,还要受当事人指使。不如你,尊严又体面,有权又衣食无忧。

  法官:权是有点,但只是在庭上,开完庭,权就没了。我上面庭长院长等领导无数,他们管着呢。工作固然体面,但发展空间有限,一辈子在各个庭轮岗。

  律师:你独立审判,可以不听人管,领导不熟悉案情,也难以管啊?

  法官:领导管不住具体案件,但管得住人。若我不考虑领导意见,在这个案件上独立了,但在下次晋升或者调动上,也就难了。至于这点工资,也只能养家糊口,与你律师比,又算得了什么?。

  律师:听听律师钱多,其实律师的钱还要分给别人的,比如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钱,不纯也。现在的律师,都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关系,二是法律,关系在先,法律在后。钱,要拿去铺关系啊!

  法官:哎,我还在想你刚才在庭上说的话有没有道理呢?

  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

  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辩,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

  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

  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

  律师: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

  法官:非也。判决书可不能杜撰,而是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总结。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点突出,我也就不那样费劲了。只怕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概括争议焦点了。最可怕的是一方律师说是A,另一方说是B,而其实是C,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

  律师:也别老说我律师思维,每一个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工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集中精力的。

  法官: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犯会以偏盖全的错误。

  律师:的确,你使法律活化,使法律真正成为实在而有力量的规则。而我们律师是除了自由以外,是一无所有,对法律也是建议权,若不采纳则是空言。

  法官:自由最可贵。法官时间可是被分配光了,开庭、写文书、开会,属于自己的时间太少,压力大也。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在法官并非是千锤百炼竞争出来的,大都还是军队转干或者学校分配的。学校来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帽子大也。不进则退,没有水平迟早要下岗的。这不,我晚上还要赶着写论文呢。

  律师:各有各的苦经。我自由,但自由的代价是自己找饭吃。律师的竞争更利害。当今市场,没有关系,光有法律,是养不活自己的。整个社会就是一张关系网,以前是皇亲国戚,现在换为政党政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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