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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际化知识经营与法律权益空间拓展(4)
www.110.com 2010-07-26 11:31



  在发达国家,时常运用“反倾销”拟将国外产品赶出或阻止进入本国市场。近年来,我国企业与产品已成为遭遇反倾销投诉最多的国家之一。到目前,已有2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提起反倾销案件387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一亿美元的就达15起。从1988年以来,欧盟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已有12年多的历史,因多年中没有一家中国企业参与应诉,到1998年欧共体国家对中国彩电征收反倾销税已高达44.6%,拟将中国彩电拒之门外。

  GATT/WTO的有关协议明确各国一些法律的合法性,允许各成员国采取反倾销措施,WTO成员国纷纷研究和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美国除了《反倾销法》外,还有《购买美国产品法》,《综合贸易法》、“超级301条款”等等。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法规将在我国入世后有效15年,欧盟国家仍在加大反倾销力度。我们的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要敢于走出国门积极应诉,运用国际法进行权益保护。如在反倾销上,牵涉多家企业的应联手应诉,运用法律保护经营权益。前不久,美国对中国多家企业出口弹簧产品提起反倾销,杭州一家企业坚决应诉,结果大获全胜。而其它未应诉企业则被征收100%以上的反倾销税,赶出了美国市场。我们的企业要克服打国际“官司”的惧怕心理,加强对国际法与境外法的研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国际化经营争端。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国外应诉法律机制,包括法律指导、律师、信息渠道等,构筑国际化知识经营快速、有效的法律运作机制,从而推进国际化知识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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