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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后过渡期的司法应对
www.110.com 2010-07-26 11:31

    从2004年12月11日起,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WTO)的承诺,WTO后过渡期到来。随着WTO后过渡期的到来,人民法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承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能否抓住机遇,把加入世贸带来的正面效应发挥到最大限度,能否迎接挑战,把预期的一些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限度,取决于我们能否真正工作到位。就人民法院而言,能否真正工作到位,取决于我们的司法能力。其中包括学习世贸知识,增强在司法决策、司法审判当中运用世贸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

    近两年来,我国建立健全了进出口公平贸易法律体系,圆满完成了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注:自1997年至2002年底,我国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共21起,其中,1997年至2000年立案6起;2001年立案6起,为前4年的总和;2002年立案9起,比上年全年增长50%。实施反倾销调查和措施后,使我国受到损害的产业得到有效保护,生产经营得到恢复和发展,产业安全程度大为提高)、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的修订工作。WTO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为了严格履行有关加入世贸承诺,三年来我国对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整。

    从加入世贸组织到2002年底以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有关法律14件,国务院制定、修改有关行政法规38件、废止12件,停止执行有关文件34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1000多件。从2003年初到2004年9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适时修改或者新制定了对外贸易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行政许可法等5部法律,国务院修改或者新制定了进出口关税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已按照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执行。到2003年底为止,我国法院已按世贸组织的要求建立起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就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技术合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等内容制定了10余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把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提到中级人民法院做一审,目前有关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官司可以在全国400多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有关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的案件只授权了47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时我国法院还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的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机关“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加入世贸组织是一个新的起点,前面的道路还很漫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加强司法应对工作,增强应用世贸规则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本领,就必须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下举一例:

    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不同经济体间的贸易摩擦不断。自2004年3月1日开始,欧盟对从美国进口的1000多种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在美国和欧洲的贸易史上,这是欧盟第一次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授权下对美国进行贸易制裁,也是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欧盟首次对美国商品采取报复性措施。2004年3月1日起,欧盟首次在世界贸易组织授权下,对进口的美国产品加征惩罚性关税,以迫使美国废除旨在为本国公司提供出口补贴的《外销公司法》。欧盟除从3月起对来自美国的1600多种进口产品加征5%的关税。此后还将把这种惩罚性税率每月提高一个百分点,2005年3月达到17%。据欧盟估算,2005年加征的税收将达到6.66亿美元。欧盟发言人表示,一旦美国废除《外销公司法》,欧盟的惩罚性措施将随即停止(欧盟与美国围绕着《外销公司法》的争执由来已久。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欧盟成员国对美国《外销公司法》抱怨越来越多。据欧盟估算,美国外销公司通过此法得到的出口补贴迅速增加,每年大约有40亿美元,使欧盟成员国的化工、制药、机械、电子产品、运输设备等行业面临不公正的竞争,损失严重。1997年,欧盟在与美国磋商未果后,便诉到世贸组织。2000年10月,世贸组织裁定美国《外销公司法》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要求美国予以废除。一个月后,美国政府却公布了一个《外销公司法》的替代法案。欧盟再次将美国告到世贸组织。2002年8月,世贸组织作出最终裁决:要求美国废除《外销公司法》,并认为欧盟有权对进口的美国产品加征总额为40亿美元的惩罚性关税。2003年5月,世贸组织同意欧盟提出的报复清单,并授权如果到2003年底美国仍未废除《外销公司法》,欧盟可以实施对美报复措施。2003年12月,在没有迹象表明美国将很快废除《外销公司法》的情况下,欧盟部长理事会作出决定,欧盟对美国的贸易制裁措施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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