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房地产法论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房买卖中的适用问题(6)
www.110.com 2010-07-26 10:51

  [8] 参见周珂:《论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www.84999.com.cn。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0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11] 参见顾彬、陈佳琦:《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成因与对策》,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第75页。

  [12] 参见杨凯:《寻找适用法律的最佳方法——由一起“民间讼师索酬案”看法官对法律的适用》,载天涯法律网->论文集萃。

  [13] 参见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又见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前沿2002年1月5日。

  [14] 参见戚天常主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4页。

  [15] 参见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解释与适用》,载梁慧星:《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239页。

  [16] 参见乔新生:《让宪法梳理消费》,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3月13日正义周刊B4。

  [17] 参见张家民、黄瑾:《商品房买卖纠纷日渐增多——法官解析新特点细说如何防止自身权益被侵害》,载//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8]  参见闵治奎、郭卫华主编:《中国典型消费纠纷法律分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9月北京第1版,第92页;当年参加《消法》起草工作的民法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何山先生态度非常坚决,认为既然是商品房那就是商品的买卖,既然是商品的买卖,消费者就应当按照《消法》的规定来得到保护。转引自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黄河口司法-名人访谈《王轶教授访谈录》。何山先生的见解是:“如开发商是整体欺诈的,则可整体双倍索赔,如果只是部分欺诈,就应当只就其部分进行双倍索赔。”转引自戴志杰:《两岸〈消保法〉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之比较研究》,载《台北大学法学论丛》第五十三期,第125页。

  [19] 见中国民商法律网-法界动态-司法动态2003年5月9日。

  [20] 参见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又见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前沿2002年1月5日。

  [21] 参见马新彦:《信赖与信赖利益考》,载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前沿>>学者论坛。

  [22] 参见马新彦:《信赖规则之界定》,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3期,第87页。

  [23] 参见张建平:《全国首例商品房双倍赔偿案终审生效作出》,新华网,2003-4-1。

  [24]  该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欺诈行为之一的,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可以要求经营者加倍赔偿损失:(一)将违法建设的房屋销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的;(二)将同一房屋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的;(三)故意隐瞒房屋权利受限制的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的;(四)以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的;(五)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5] 参见牟瑞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242页。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