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改革开放,借鉴国际惯例,完善我国民事和(5)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行,现正在酝酿制定一部适应中国国情的反垄断法,拟议中的反垄断法的最大的特点,应是针对实践中提出的问题,把解决公用事业部门缺乏竞争以及反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垄断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一般而言并不调整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垄断,对此是通过有关私有化或民营化的法律来加以解决的。这样就增加了我国反垄断法制定和实施的难度。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卡特尔和企业购并等一般垄断关系的调整,这对防止大企业联手损害市场竞争和外资仰仗实力吞并我国民族产业,具有重要意义。此类典型的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越来越普遍。
3、其他直接调整经济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各种法律部门中立法最完备的,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从宏观和微观诸方面依法治理好环境。《劳动法》实施以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领域已有了基本法,在一段时期内无需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这方面立法,可由各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所允许的条件,依法因地制宜地推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并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方面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深度。
史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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