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业的产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3)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二、结论性启示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的、但不是全部的结论,这对于刚刚加入WTO、国内资本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发达的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启示。
首先,产业政策不应只是政府官员出于政治上考虑的需要,更应赢得各类产业专家和企业家的支持,这是产业政策得以切实有效地贯彻实施的必要条件。法国高科技产业的产业政策与日本很相似,但在法国却没有取得像日本那样的成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国的产业政策多为政府官员主观制定,缺乏与私人专家的合作和沟通。这也启示我国政府在制定各类产业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各类产业专家和私营企业家等经济领域实践者的意见,以确保产业政策的合理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其次,日本和美国的产业政策虽有很大不同,但他们在经济增长与发展方面都是比较成功的,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产业政策与高度发达的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替代性。因此,我国在制定实施合适的产业政策,引导资源配置,推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应注重发展完善资本和劳动力市场。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内各类产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剧烈,政府的产业资助与保护只能是短期的应对策略,建立高度发达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市场才是长久的发展大计。
再次,产业政策,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业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重大弊端。尤其是长期的产业保护将导致被保护的产业成为“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国际竞争的考验。因此,在实施产业政策时,必须保证国内产业处于良好的竞争状态,在这一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最后,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依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而定,在一国成功的产业政策在其他国家未必能行得通。因此,不能简单照搬别国产业政策的成功经验。
研究院商务信息部·刘春芝
- 上一篇:立足改革开放,借鉴国际惯例,完善我国民事和
- 下一篇:工程结算中的默认期限刍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