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制度论文 >
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蚌埠中院建立ISO9001质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2005年11月1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在这里举行“认证与经济发展论坛”,中央国家机关、中外管理认证专家、经济学家和获得认证的单位代表400余人与会。

  此次论坛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国际认证联盟为20家管理绩效卓越的单位颁发了“卓越管理组织”证书,其中,有一家来自安徽省的国家政法机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尤为令人瞩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向该院院长王永法颁发“卓越管理组织”证书时,国际认证联盟(IQNET)主席法比先生对建设法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做法表示赞赏。这一切都表明,蚌埠中院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取得显著成效,管理水平已与国际标准接轨。

  法院又不生产产品,为什么也要参与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蚌埠中院为什么要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如何运作?对法院工作带来什么好处?带着许多疑问,记者日前来到蚌埠中院,作了一次深入调查。

  案件就是法院的产品

  什么是ISO?ISO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nbspOrganization& nbspfor&nbspStandardization)”的英语简称。这一组织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依据公开发布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标准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合格评定,证明供方有能力提供合格产品的活动,评定的依据是质量体系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1979年,英国发布质量保证模式标准,并开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此后,国际标准化组织吸收了英国等成果,制定并发布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系列国际标准之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形成全球ISO9000现象。迄今,全世界已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推行ISO9000国际标准,约有20多万家企业和其他组织拿到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据来自CQC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4年,国内有1600多家政府部门引入该体系,全国政法系统有6家公安机关、两家检察院和1家法院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此前,蚌埠中院的绝大多数人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都是陌生的。当时,蚌埠中院正面临难得的“黄金发展机遇期”:新的审判大楼落成后,审判工作、基础装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官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两庭”建设和数字化建设在省内处于领先位次,因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呈现出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如果抓住这个契机,就可能保持省内领先、争创全国一流;如果懈怠松劲,就有可能丧失宝贵机遇,原地踏步。”院长王永法说,“法院要争先创优,必须借鉴企业‘人无我有’的品牌经营策略,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创造工作亮点。”

  当时,蚌埠中院领导层清醒地看到法院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少数法官不按制度办事、责任心不够强,存在作风拖拉、效率低下等现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不太满意;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不高,微观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偏松偏软;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缺乏及时发现、纠错的改进机制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蚌埠中院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尽快把一整套成功的工作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经多方考察论证,蚌埠中院党组选择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作为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平台。

  “当我们在2004年10月进行动员后,很多人不理解法院为什么要采用ISO9001管理,认为它是管理企业的东西。我们认为,法院的‘产品’就是案件,服务对象不仅仅是诉讼当事人,更是全社会。这一‘产品’质量有关社会的公平正义,比有形的产品要求更高。法院的大多数司法行为都是围绕案件质量来展开,而司法人员执法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确保‘产品’合格,除了法官要依法办案、严格自律外,还需要规章制度来规范管理。”王永法认为,“引进质量管理体系是建设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现代化法院的需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从而使法院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这也符合时代发展对法院管理和工作模式提出的新要求。”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