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从审批到审计:法治政府在行动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2004年初夏,中国的行政改革以削减审批、加强审计为支点和杠杆,客观上形成了法治倒逼政治的态势。在松绑与反腐这两股雷霆万钧的压力的夹击下,不管主观上愿意不愿意,收支预算及其执行的透明化作业正在被提上议事日程。司法改革以及政治改革的瓶颈,似乎也正在由行政改革来打破。

  实际上,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按照国际承诺推动行政改革的步伐就明显加快了。其中一项非常突出的标志就是大举废除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官方机构的估算,入世之际中央政府至少还保留着约28000多项审批事项,其中认为应该而且有可能尽快废除的审批事项有4159项。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在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分两次先后取消了1195种审批权(占已清理出来的近期应废除审批事项总数的28.7%、占中央规制总数的4.3%),并对其他82种审批事项的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行政许可法,侧重于压缩审批范围、明确权力边界、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措施以及问责机制,并为制度上的根本性改革――例如促进团体自治和市场竞争、从事先审批为主转向事后追究为主――提供了根据和条件。行政许可法从2004年7月1日开始生效,就公民和企业而言,将减轻办事的许多负担和烦恼;就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将面临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规制到服务的转型甚至自我革命。显然,这部法律的实施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行政审批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某类活动进行一般性限制,但通过行政机关对个别请求进行审查并按照一定条件裁量决定,可以解除有关的限制;这种解除一般性限制的决定权,就是行政审批。由此可见,审批的裁量性很强,其结果直接涉及社会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既是政府支配社会的重要杠杆,也非常容易被滥用。在中国审批因滥用而泛滥成灾,已经让民间有忍无可忍之声。

  废除行政审批事项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1)保留一般性限制,既没有审批也没有根据一定条件的许可,到处都是禁区;(2)撤销一般性限制,实行没有审批的普遍许可,容许广泛的自由。中国颁布行政许可法、废除行政审批事项的目的显然是在后者,即大幅度拓展市场竞争和社会自治的空间,给公民和企业松绑。由于中国政府的权力一直过大,又缺乏法治主义的制度性限制,加上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和不合理,因此,这样的改革举措是极其必要的,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赞扬和支持。

  当然,中国的事情很复杂。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过被放纵的自由竞争导致市场失败的教训。所以也不是放手不管就能万事大吉的,我们不能拥抱自生秩序论和自由至上论的道理就在这里。何况沿海省市与内陆区域的贫富悬殊超过15倍,如此不均衡的状态要完全实现法制统一、打破地方主义藩篱、撤除行政限制和调节的确很艰难。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不妨断言,只要存在显著的地方差距和阶层差距,中央政府就有机会维持强大的权力。鉴于这样的情形,有必要对各种可能性进行周密的分析,充分预估在大举废除行政审批之后的制度格局的演变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新问题。在这里,关键是厘清审批的理由与松绑的理由之间的关系。

  姑且不考虑指令性计划经济的遗毒流弊。仅就改革开放后的状况而言,设立行政审批制度迄今仍有一个最名正言顺的理由,即:培育、保护以及促进民族产业,防止短期利益动机和一窝蜂式的竞争所造成的不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低效率。但这个理由有两项默示的假设作为前提。一是政府能够按照计划理性对企业活动等的利弊得失做出正确判断,并且在决定时保持客观公正性;二是国际竞争中民族产业处于劣势,需要借助国家主权作为进可攻、退可守的堡垒,以扩大市场份额,争取更有利于本国公民和企业的资源分配格局。

  然而,如果政府不能为企业提供充分而有效的保驾护航式服务、如果官员过于热衷于寻租的私利、如果行政审查过严束缚了企业活动的手脚、如果全球化市场竞争从总体上对本国企业有利、如果外国强权迫使政府开放国内市场而主权话语不足以抵挡这样的压力、如果国内经济发展对外资的依赖性过大已经别无选择,那么过于宽泛的行政审批就会缺乏足够的存在根据。在中国,是哪一种情况起着决定性作用?也许上述六个“如果”都变成了现实并且在互相促进中增幅――倘若是这样的状态,那么废除审批制度就是历史的必然,势不可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