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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和遏制“台独”的一把利剑——兼谈中国制(3)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下加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也发表讲话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历史的呼唤、时代的产物,是中华儿女共同的选择,是中国人民维护国家尊严的体现,也是以法制止”台独“的保证”。“可以预见,包括台湾地区民众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海外华人以及世界热爱和平的人民都会理解和支持这一法律的诞生”。

  美国2004年12月23日《芝加哥华语论坛报》报道,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法制“独”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维护领土和主权完整,反对和遏制日益猖獗的”台独“势力,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极其重要的决策”。“以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方式和手段维护国家的统一,每个公民责无旁贷,也是华侨华人的共同心愿”。

  2004年12月21日,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会长、全英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单声在伦敦发表声明表示,全球万家华侨华人社团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海外华侨华人翘首盼望已久的特别大法,合民心,顺侨意,扬国威,必将对促进两岸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发展,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004年12月27日,在澳门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举行的“反分裂促统一”座谈会上,“澳统会”副会长、澳门大学教授杨允中说,促统必须反“独”,反“独”为了促统。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和平统一的一项必要的举措,也是对两岸以至海内外所有中国人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正确指引。

  2004年12月30日,东帝汶中华商会会长符孝勤先生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使反“台独”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在海外的炎黄子孙更坚定了反分裂、促统一的决心,这是中国政府深思熟虑的明智之举,我们海外华人举双手赞成”。

  2004 年12月26日圣保罗“巴西华侨华人促进中国和平统一联合会、德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以及全美各地的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都发表声明,坚决支持中国反分裂国家法。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善中国政府”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保障,从法律角度宣示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这部法在 ”反对台湾独立、促进祖国统一“历史发展中,必将成为一个影响深远的新步骤,一个意义重大的里程碑。

  2005年1月7日德国全德华人社团联合会、德国华商联合总会、欧洲华人主流媒体“经济时尚导报”等团体纷纷集会并发表声明,支持《反分裂国家法》,并希望以此推动祖国统一。“中国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方论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顺乎民意的战略举措,也是对”台独“分子的当头棒喝。这一立法不仅无可非议,而且十分必要适时”。

  2005年1月14日美国华人宗鹰先生撰文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在“反独促统”的历史中,必将成为一个意义重大的里程碑。“反分裂国家法”为“四正”之法:即正当立法,正本清源,正义公允,正时宣示。

  2005年1月5日新西兰、加拿大、荷兰、哥伦比亚、奥地利等国家的华侨华人纷纷表示,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法律手段遏制“台独”势力、推进和平统一的必要举措,代表了全世界炎黄子孙的意志和心愿。

  2004 年12月19日,祖国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消息,在岛内也受到各界关注,不少民众就此表示,不希望因为“台独”而在两岸间引发战火。台北县的一位民众更是投书媒体直言:2000多万生活在台湾的同胞,有权拒绝成为“台独”的人质。“陈水扁当局不将主流民意放在眼里,只会无节制地操弄民粹,将台湾2000余万人的安危视如游戏,把本来相安无事的台湾海峡两岸弄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即使大陆的反国家分裂法成为事实,但只要台湾今后没有人以任何形式搞”台独“,我们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另一位名叫陈亦伟的台北民众同日也在《联合报》上撰文指出,台湾当局应尽快回归一个中国的立场,改善两岸关系并藉此提升台湾的产业竞争力……如果只是肤浅地丑化大陆立法目的,以及情绪性地进行反制,不仅无助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导致另一场内耗。《联合报》同日发表的一篇评论也指出,安居乐业、无祸无灾、后代平顺成长……是台湾老百姓的共同心愿,希望当局保百姓平安,不要造成两岸紧张情势升高。综上可见,我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包括台湾同胞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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