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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地产能否“支柱” 政策落入怪圈?
www.110.com 2010-07-06 16:35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在这一年间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对于提振信心、活跃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和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而中国经济是否倚重房地产业过深也成为关注焦点。那么,2010年中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将如何?是否依然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呢?

  近年来,房地产业每年为GDP贡献2个百分点左右。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有人认为,以保房地产来保增长,可以较迅速地取得短期保增长的一切效果,但将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房地产业不应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房地产业能否成为支柱产业,首先要明确支柱产业的标准。支柱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具有扩大效应等特征,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比其他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其二,国民经济总是不断地发展,产业结构和支柱产业也会不断变化,支柱产业不是“终身制”,在不同的时间段,会出现不同的支柱产业。再有,在一个国家的一定时间段里,也有可能同时出现两三个支柱产业。在上世纪里,就有的国家或地区宣布拥有两个支柱产业。

  具体从行业关联度和带动力来看,开发建设一项房地产项目,按投资额计算,有一半以上来自十几个行业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而具有很高的行业关联度。2007年房地产投资额预计接近2万亿元,就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额在1万亿元左右。如果计算间接带动,涉及的行业数量和带动额也很大。例如一家人买了新房,往往是家用电器和家具大多数要换新的,就能间接地带动家用电器业和家具业。房地产业还有一项基础性作用,也可以称为特殊的“带动作用”,就是各行业的发展,都要率先建没本行业的房地产。

  关于行业增加值。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行业越来越多,许多行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会越来越小。房地产业却不同。由于每个行业的发展都要建设本行业的房地产,因而房地产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的比重一般不会递减,有的阶段还会略有增加。这些年来,房地产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左右,这是其他多数行业达不到的。由于房地产属于建设范畴,还应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角度来观察。房地产的投资额,要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左右,比重很大。此外,也应从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来观察。据一些西方国家的统计,在全国拥有的社会财富中,房地产要占20%以上。

  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贡献。这些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额和增加值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率。近十几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增加8~11个百分点,其中有1~2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作的贡献。

  对城市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发展经济和城市建设、改造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些年来,在各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来自房地产业的至少要在20%以上,许多城市达到40%以上。

  对提高就业率的贡献。全国房地产企业、房屋装饰装修公司、公司、房机构等迅速发展,有利于大量接纳就业人员。

  对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和促进消费的贡献。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经过这些年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到2008年末超过人均28平方米。过去实行公房低租金制度时期,居民平均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1%~3%,而今许多居民已超过20%。住房消费的显著提高,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推动作用。

  对改变城市面貌的贡献。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城市新建的房地产(含住宅)总量,比此前城市原有的房地产(含住宅)总量要高出好几倍。如果你到几个十几年前去过的城市调查参观,肯定会有“不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这些城市实现了“旧貌换新颜”。

  由上可见,房地产业无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居民的生活都具有重要作用。房地产业在2010年仍将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五部委此举是在“遏制部分城市高房价”的背景下出台的,理论上说,此政策打击囤地,降低地王,可以降低房价。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一言以蔽之,高房价的症结在于“供不应求”,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才是遏制高房价的根本,“拿地首付不低于50%”只会抬高“拿地的门槛”,使一些较小的开发商望“地”兴叹;从总体上看,大中小开发商拿地的总量小了,新开工面积也会随之减少,总供应量上不去,房价又如何能下得来?

  众所周知,“地王”的出现是央企、国有房企在推波助澜,对“不差钱”的这些“大地主”来说,“拿地首付不低于50%”实际只能造成垄断的进一步加深,最终的结果是“国进民退”,财大气粗的国企又将是下一轮地价、房价井喷的推手!

  放眼全国每座大中型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多如牛毛,而其中已经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则少之又少,全国也仅百家左右,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在证券市场进行增发、配股、以现金方式注入资本等再融资以应付拿地首付之需,而其他的房地产企业则无此渠道,所以“拿地首付不低于50%”对已经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来讲无疑是利好,就像关闭小煤窑对大煤矿是利好一样!

  可以预计,房地产业将在2010年出现高度垄断化,央企、国有房企、房地产上市公司将从“地主”、“地王”变成“地皇”,房地产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次大洗牌!

  任何过剩的商品才会出台“以旧换新”、“送货上门”、“买一送一”、“现金返还”等鼓励消费的促销方法,而任何紧张的资源、物资才会出现“首付不得低于……”“限期付清”、“竞价竞拍交易”等提高购买门槛的措施!土地变得像现在这样越来越紧俏、拿地的门槛变得像现在这样使一般开发商“高不可攀”,这地价、房价能下得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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