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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房纠纷频频出现 颜宇丹律师:贷不到款成
www.110.com 2010-08-25 17:17

    深圳退房纠纷频频出现 颜宇丹律师:贷不到款成退房主因
    摘自《南国都市报》
    随着政府近期出台的新政,深圳退房现象猛烈增加。房地产方面的律师透露,每天均要接到十余起退房手续咨询以及办理电话,随着退房现象的增加,引起的纠纷也随之增加。
    贷不到款成退房主因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宇丹介绍,新政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个政策阻止了部分刚性需求者购房,引起他们不得已退房。
    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类情况:没有正式工作,两口子做点小生意,没有正式单位;刚转业的军人,用转业费购买二手房;刚来这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80后家里出钱付首期;海归,准备在这个城市长足发展,这些人都因种种原因没有一年社保和纳税记录,都贷不到款。
    买二套房的业主也有部分人退房,颜宇丹介绍,之前二套房能贷到6成款,政策出台后现在只可贷到5成,他们买的金额较高的房子少贷一成就是几十万,超过自己的预计和能力,导致这部分人退房的几率较大。
    除了贷不到款而退房的现象外,因预计房价下跌而退房的人也占了很大比例。“我这两天遇到几个,有的就让它增加首付,房价也不是很高46.5万,增加3、4万都不愿意,就是对房价预期下跌。”颜宇丹说。
    建议统一违约金
    退房除了问题外,还涉及二手房买卖违约金的问题,在中,一般约定20%的违约金。
    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违约金规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各个法院做法不统一,张茂荣等律师呼吁,希望深圳市统一违约金。
    另外,目前还存在许多为了成交口头承诺可以贷款及享受优惠利率的情况,导致购房者被中介误导。为此,律师们提示,不要相信中介的口头承诺,关键要看是否写在合同里,并且业主也必须签字,合同才有相关性。(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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