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合肥房地产市场将建项目法人制
www.110.com 2010-08-25 17:20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合肥市将全面建立项目法人制,“造楼”质量不过关可能被“关门”。房地产应全面实行工程招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廉政协议、合同备案及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加强对住宅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监管,重点控制影响使用功能的空、渗、漏、裂等质量通病,并对其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负总责。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网上填报《房地产手册》要求,将其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规划核实等情况真实完整的记录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凡未按规定实施项目手册填报验核制度的,其开发业绩不予认定,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开发业务时,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规划设计至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标准》指标体系要求,对住宅工程建设阶段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根本上降低住宅质量问题的发生。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