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
www.110.com 2010-09-03 17:55
【实施时间】1991年1月31日【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1990〕第6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故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此复
(编辑:房产律师网 )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金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金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机关干部轻微犯罪不宜判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县一级主要负责干部的民事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干部离婚案件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南下干部要求离婚案件应从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
-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2005]民三他字第6号函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知识产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
- ·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