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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销售“
www.110.com 2010-07-06 14:23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2000年6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销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联合宣言大会之后,陕西、江苏、广东、江西、山西、贵州、上海、天津、武汉、哈尔滨、长春、长沙、青岛等省、市也先后在当地开展了“放心房”、“放心中介”承诺活动。经济日报、城市开发杂志、中国房地信息等媒体对承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通过开展承诺活动,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自律能力,解除了购房者的后顾之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配合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要求,进一步将销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联合宣言活动推向深入,现将下一步“联合宣言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联合宣言活动”的调查采访活动。5月下旬,“联合宣言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媒体分2片进行调查采访(调查采访方案附后)。为了配合做好调查采访活动,请各调研城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调查采访方案的要求准备详细汇报材料,并分别组织由承诺和未承诺企业,购买承诺企业销售的商品房的代表、接受过承诺中介机构服务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调查采访期间,各城市要组织当地有关媒体参加调查采访,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调查采访活动差旅费用由部里统一安排,接待应尽可能从简,不得给承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二、召开座谈会。调研结束后,将在适当时间召开由新闻媒体、承诺企业、非承诺企业及部分业主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分析“联合宣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对“联合宣言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书面调查。“联合宣言活动”组委会将委托中国房协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下发书面调查表,了解政府主管部门、承诺企业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同时委托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搜房网站()通过网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联合宣言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四、召开承诺企业授牌大会。根据承诺活动方案(建住房电〔2000〕7号),今年6月底将召开表彰大会,对承诺活动中表现好的单位,授予销售“放心房”企业和提供“放心中介”机构称号。表彰名单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从参加承诺活动的单位中评选上报,名额不限,上报截止时间6月15日。上报前,各地应将拟上报的承诺单位名单及承诺企业在承诺后销售的楼盘在当地媒体上公示2周,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后上报。未按“联合宣言活动”方案要求设立投诉电话、悬挂“‘销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联合宣言”以及在承诺期间未销售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务的,不得上报。

  附:销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联合宣言活动调查采访方案

  销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联台宣言活动自去年6月29日开展以来,已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深入了解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充分宣传在“联合宣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和单位的典型经验,总结分析目前在房屋销售和中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联合宣言活动”走向深入,“联合宣言活动”组委会将会同中国消费者协会、经济日报社组织部分新闻单位进行调查采访。

  一、调查采访的对象和范围:

  1.有关城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2.参加“放心房”、“放心中介”承诺活动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3.购买承诺企业销售商品房的代表、接受承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代表。

  二、调查采访的内容:

  1.联合宣言大会后,承诺活动在当地的开展情况;

  2.成效突出的承诺企业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3.“联合宣言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4.消费者反映及投诉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5.对承诺活动的建议。

  三、调查采访的方式:

  1.由建设部、中央新闻单位和行业新闻媒体分组分片进行,每个城市召开2次座谈会,并调查1-2个承诺企业。

  2.普遍调查和重点采访相结合。调查采访当地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接待,提供重点采访线索,并设立热线电话,随时听取群众反映。

  3.在媒体上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给予综合报道,对正、反两方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

  4.汇总分析调查情况:

  (1)承诺企业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2)各地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3)各地对下一步活动的建议。

  四、参加调查采访的新闻单位:

  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建设报、《城市开发》、《中国房地信息》,以及当地有关媒体。

  五、调查采访的时间和地区:

  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南线:武汉、广州、深圳、成都、重庆

  北线:长春、青岛、上海、南京、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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