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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三大执法机构执法效率遭质疑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9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颁布实施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的“三定”方案陆续出台,《反垄断法》三大执法机构——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司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随即成型。

  国家部委反垄断机构设立后,反垄断工作实务立刻开始开展。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成为吃螃蟹的第一人。

  董正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向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多份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处罚的申请,在8月21日正式接到了商务部条法司的处理意见。但他对这份处理意见并不满意,并且已于24日再次向商务部条法司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不管怎样,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已经进入行政执法程序中。”董正伟对记者说。

  不过,《反垄断法》立法专家小组成员之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一位教授向本报记者指出:“从欧盟在微软反垄断案中的表现来看,反垄断是一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复杂活动,需要健全的规则,也需要足够的执行力度。”因此,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和如何协调三大机构的执法工作,仍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最大的问题。

  微软反垄断案

  短期难出结果

  随着《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微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7月31日,董正伟正式向相关部委发出多份《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10亿美元,并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并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

  8月21日,商务部条法司给出答复,称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授权,结合《反垄断法》执法分工,垄断协议、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等反垄断执法问题由发改委、工商总局负责。

  显然,这样的答复并不能让董正伟感到满意。他告诉记者,他不满意的地方在于“商务部作为反垄断委员会的办公室设立机构,负有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责任,条法司称反垄断执法案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是不全面的,应该明确表明其在调查中的协调职能”。

  因此,8月24日,董正伟再次向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他说,由于《反垄断法》没有明确具体的调查期限,但按照中国的行政复议法,一般行政机关的处理会在两个月内,最多再延长一个月便会给出结果。

  但上述专家对记者表示,IT行业要认定一个企业垄断,除了经济分析、市场分析外,还涉及技术评估,整个过程需要配备大量的专业人员来参与执法工作。因此,国外一个反垄断的官司平均要打上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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