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垄断法 > 垄断竞争 >
垄断竞争-消极影响
www.110.com 2010-07-26 11:10

  制度垄断竞争的消极影响

  1、制度垄断竞争是造成地区经济差距的重要原因

  一是制度优先供给权使制度垄断地区的制度需求能够较好的得到满足,缩小制度供给与需求缺口,提高制度整体效益,从而有助于经济的优先快带发展而,而其他地区则没有这种优越的条件。

  二是制度优先安排权使制度垄断地区能够较好的抓住预期制度潜在获得机会。有些潜在的利润,只有抢在了前面,就尽可能多的获取潜在利润,从而在地区的经济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区,使地区“马太效应”更加严重。

  2、制度垄断竞争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

  制度竞争会出台一些创新性的制度,但是也会出台一些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性质的制度。因为地方政府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各种资源和市场的有限性决定了地方政府会自觉或者不自学自觉的利用制度供给的自主权来安排有利于地方利益最大化(同时也是使社会或者国家整体利益的制度)。其他的地方也会跟进,也就说在出台保护性的制度安排上,也存在竞争。这种类型的制度竞争就会加剧地方保护主义。

  3、制度垄断竞争导致了制度间冲突的加大

  由于制度垄断供给地区为了寻求本地利益,会在中央允许的范围内出台有利于自己的新制度,有些地区甚至会突破中央的限制,出台于已有利的制度,这就使得地方制度与中央制度发生冲突,损害了中央制度的权威性。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