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垄断法 > 垄断审查 >
加强反垄断司法审查 依法保护公平竞争
www.110.com 2010-07-26 1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近日,就审理反垄断行政案件相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反垄断法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人民法院反垄断司法审查提出了哪些挑战?

  答: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大意义。

  反垄断法共八章五十七条,既反经济垄断,也反行政垄断,除以合法性、合理性、竞争性和安全性为原则外,也以合理性原则贯穿始终。反垄断双刃剑的功效决定了政府管制的边界、高度专业性问题的判断预期未来经济走向,民事行政双轨制救济机制决定了司法审查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重大作用。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发育不尽成熟,企业经营行为不够规范,政府职能尚在转变之中,对反垄断法认识上有误区,相应的法律规范尚未完善等,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任务十分艰巨复杂,也给人民法院审理反垄断行政案件带来巨大挑战。

  问:反垄断法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抽象性,涉及人民法院的操作条款相对比较简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是否会起草相关司法解释以细化相关规定保证反垄断行政案件的审理?

  答:反垄断立法的原则性和抽象性是由于市场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决定的,许多问题需要通过执法实践来不断摸索、丰富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涉及法院司法审判方面的规定很少,因此,更加需要人民法院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审判制度。

  当前,就反垄断司法审查而言,有很多亟须研究的具体问题。比如第一审反垄断行政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如何界定反垄断行政案件的适格被告;对具体案件的司法审查中如何识别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如何进行全面审查,主要是如何分配反垄断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时如何处理;反垄断司法审查的内容与标准等等。

  对于人民法院执行反垄断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级法院都应当未雨绸缪,早做部署和应对,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也正在就有关反垄断行政审判亟须解决的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将根据司法实践的具体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启动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起草工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